作为自然主义思想家,老子为何会在《道德经》第60章提及“鬼神”论道?这一疑问,让读者误解,甚至将老子归为神秘主义思想家——认为孔子“不语怪力乱神”是无需言,而老子言鬼神,便是承认其客观存在,将其当作真实事物讨论。
实则不然,老子笔下的“鬼神”,从未脱离自然主义哲学的核心,如同他以婴、以水、以谷喻道,“鬼”与“兕虎”“甲兵”“蜂虿虺蛇”“攫鸟猛兽”一样,都是对世间有害之物的比喻,意在阐述“以道莅天下”的无为之治,以破除鬼神文化乱象,实现官民两不相伤、德归百姓的有道社会。

原文(帛书版)
治大国若烹小鲜,“以道莅天下,其鬼不神”。非其鬼不神也,其神不伤人也。非其神不伤人也,圣人亦弗伤也。夫两不相伤,故德交归焉。
老子言鬼神,绝非神秘主义,更非民俗传道后世诸多注家,都误解了老子言“鬼神”的本意,将其引入神秘主义或民俗文化的误区,其中沈善增的解读最为典型——他认为“鬼神不用神通来干涉民众的生活与事业”,故能“得到人民的供奉”。
这种解读彻底将老子降格为“民俗文化的传道者”,背离了老子自然主义立场。
老子从未承认“鬼神”是客观存在的神秘力量,也从未将其作为民俗供奉的对象讨论。按照老子一贯的喻道逻辑,“鬼”的本质,是对世间一切有害之物、混乱之源的比喻。
因此,它可以是无道权力制造的恐慌,是操控百姓的精神工具,是破坏社会安定的乱象,唯独不是所谓的“神秘神通”。
老子之所以提及“鬼神”,核心是借“鬼神”这一世人熟知的概念,阐释“道治”的重要性:无道社会,权力者借“鬼神”装神弄鬼、制造恐慌,将其作为统治工具,伤害百姓;
而有道社会,“以道莅天下”,破除这种乱象,让“鬼神”失去市场——这绝非承认鬼神存在,而是借“鬼神”论道,警示执政者坚守道治、摒弃权谋操控。
“以道莅天下,其鬼不神”——自然主义的道治能破除一切鬼神乱象要读懂“以道莅天下,其鬼不神”,核心是理清两个关键词:“鬼”与“神”。此处的“鬼”,是有害之物、混乱之源的比喻;“神”,并非“神祇”,而是“神化”——即被赋予神秘色彩、被权力利用来操控他人的力量。
因此,“其鬼不神”即:以道治天下,那些被当作“鬼”的有害之物,就不会被神化,也就无法发挥伤害百姓的作用。
这绝非沈善增、陈鼓应等人所解读的“鬼不会发挥神通”“起不了作用”——他们的误解,在于将“神”解读为“鬼神的神通”,甚至在原文“鬼”之外额外添加“神祇”,割裂了老子的喻道逻辑。
老子的本意是:不是“鬼”本身没有神通,而是它不再被神化、不再被权力利用,因此无法伤害百姓;而这一切的根源,在于“圣人亦弗伤也”——有道的执政者(圣人),也不会伤害百姓。
“以道莅天下”之所以能实现“其鬼不神”,核心在于道治带来的是百姓的独立、自由、自主与自治,彻底打破了“鬼神乱象”滋生的土壤:
其一,有道权力“无为而治”,践行“我无为而民自化”。执政者清静无为,不妄加干预百姓的生活与发展,不制造人为的不确定性风险,百姓才能自由发展、各得其所,自然不会被“鬼神恐慌”所裹挟,鬼神文化也就无从滋生。
其二,有道权力“以百姓之心为心”,不将“畏惧”当作统治工具。老子强调“人之所畏者,亦不可以不畏人”——人人都畏惧鬼祟凶险,圣人也不例外,但圣人绝不会将这种畏惧转化为操控百姓的手段,不会借“鬼神”装神弄鬼、威慑百姓,更不会以兵强天下、肆意伤害民众。
其三,有道权力“绝圣弃智”,不圣化任何事物。执政者不圣化自身,不神化某种力量,不树立绝对权威,让权力受到约束,让百姓拥有价值主权与尊严,这样一来,无论是“鬼”所代表的有害之物,还是权力本身,都无法被神化,自然也就无法伤害百姓。
“两不相伤,故德交归焉”——道治的终极境界老子在本章结尾,用“非其鬼不神也,其神不伤人也。非其神不伤人也,圣人亦弗伤也。夫两不相伤,故德交归焉”,厘清了“道治”与“不伤”的逻辑,并非陈鼓应所解读的“鬼神与有道者都不侵越人”——把鬼神当作客观主体来理解。
本章的重点在于“两不相伤”即:“被神化的有害之物(鬼)”与“执政者(圣人)”,二者都不伤害百姓,最终实现“德交归焉”。
具体而言:“其神不伤人”,不是鬼神不伤人,而是被神化的东西(无论是“鬼”所代表的乱象,还是被神化的权力),不再被用来伤害百姓;“圣人亦弗伤也”,是指有道的执政者坚守无为之道,约束自身权力而不伤害百姓。
此两者都不再伤害百姓,即“两不相伤”,百姓才能回归自我,尊严回归、价值主权回归,人人各修其德、各得其所,社会安定祥和,这就是“德交归焉”——所有的德行与福祉,最终都归于百姓。
这里需要明确区分道家“圣人之治”与儒家“垂拱而治”的本质不同:垂拱之治强调的是执政者的道德榜样,走的是“修齐治平”的德治路线;而老子“以道莅天下”强调的是道治,核心是执政者无为而治、约束权力,辅助百姓回归自然本性,实现自主自治,而非依靠道德示范。
如何实现“以道莅天下”?老子说:“道恒无为而无不为,侯王若能守之,万物将自化”。实现“以道莅天下”,核心在于侯王(执政者)坚守大道,践行无为而治,“辅万物之自然,而不敢为”——不强行干预,而能以服务的角色辅助百姓回归自然,自由发展、各得其所。
“道治”就是约束权力、摒弃权谋操控,消除人为制造的恐慌与乱象,让百姓摆脱“鬼神”等有害之物的束缚,实现真正的自主与自由。当执政者坚守道治,百姓自化、自正、自富、自朴,自然就不会有“鬼神乱象”,也就实现了“其鬼不神”,达成“两不相伤,德交归焉”的有道社会。
本章总结:老子言鬼神,是道治的警示,而非神秘主义的宣扬作为自然主义思想家,老子言“鬼神”,不是宣扬神秘主义,更不是传播民俗文化,而是借“鬼神”这一世人熟知的概念,喻指世间有害之物与权力乱象。
他警示执政者:唯有坚守道治、无为而治,约束权力、不伤害百姓,才能破除鬼神乱象,让百姓实现自主自治,最终达成“两不相伤,德交归焉”的长治久安。
沈善增、陈鼓应等人的误读,在于将“鬼”当作客观存在的神秘力量,将“神”解读为神通,割裂了老子的喻道逻辑;而老子是通过“鬼神”而论道,强调道治的重要性——消除一切伤害百姓的力量(无论是“鬼”所代表的乱象,还是被神化的权力),唯有“以道莅天下”,才能让德行与福祉归于百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