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C娱乐网

住建委确认违规改动,警方却不立案:男童坠井案为何难追责

2026年5月,天津7岁男童好好在小区玩耍时坠入6米深风井,头部重伤。10月22日,其母唐女士获悉:住建委确认井口在验收后被违规改动、存在安全隐患;警方却以"无犯罪事实"不予立案。两份结论并存,家属已申请行政复议,事件仍在进行中。

事故关键数据

6米

风井深度

7岁

受害男童年龄

5处

伤情认定处数

伤情鉴定结果

重伤二级

颅骨凹陷粉碎性骨折、蛛网膜下腔出血

轻伤二级

头皮瘢痕

轻伤一级

左侧肱骨粉碎性骨折

轻微伤

另有两处轻微伤

事件时间脉络

2026年10月22日

两份结论同日披露,家属申请复议

警方出具不予立案通知书,住建委出具调查结论,唐女士随即申请行政复议。

2026年10月(近期)

住建委确认井口违规改动

东丽区住建委经现场踏勘,认定涉事风井口现状与竣工验收时施工工艺不一致,确实存在安全隐患。

2026年10月(近期)

开发商启动整改

涉事小区开发商已开始对小区内同类型风井口进行改造。

2026年5月

好好坠入6米深风井,头部重伤

7岁男童在天津市东丽区小区内玩耍时坠入风井,事件引发网络广泛关注。

各方立场

家属

受害男童母亲 唐女士

"警方最终未予立案。孩子很争气,最难的阶段已经闯过去了,但一些行为习惯还需要重新教。"

已就不予立案结果申请行政复议

行政机关

天津市东丽区住建委

经现场调查和踏勘,发现涉案现场相关位置现状与竣工验收情况不一致,建设单位确认井口施工工艺做法与验收时不一致,存在违规改动行为。

已向家属出具初步调查结果

刑事司法

当地警方

依据《不予立案通知书》,该案经审查认为没有犯罪事实,决定不予立案。

已向家属出具伤情鉴定意见通知书及不予立案通知书

开发商

涉事小区建设单位

确认涉事风井口部现状工程做法与施工期间、竣工验收时现场施工工艺做法不一致,已对小区风井口启动改造。

改造工作正在进行中

住建委认定隐患,警方为何仍不立案?

两个结论在法律层面并不矛盾

住建委的职能是判断工程是否符合建设规范,认定"改动后存在安全隐患"是行政层面的工程质量结论。警方立案要求的是"犯罪事实"——即有证据表明行为人对伤害结果存在过失或故意的刑事责任。行政违规与刑事犯罪属于两个独立的法律轨道,前者成立不必然导致后者成立。

刑事追诉的核心难点:主观过失认定

过失致人重伤罪(刑法第235条)要求证明行为人对危害结果应当预见而未预见,或已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本案中,井口改动的责任主体是谁、改动时是否预见到儿童坠落风险——这两个问题的认定难度直接决定能否满足刑事立案标准。改动主体至今未在公开报道中明确。

伤情已达追诉标准,但主观要件存疑

好好的伤情构成重伤二级,理论上已满足过失致人重伤罪的客观要件。然而刑事立案还需同时具备主观要件——在无法确认改动责任人及其主观过失的情况下,警方以"无犯罪事实"不予立案,符合刑事诉讼法第110条的立案审查逻辑。

谁来承担责任?

民事责任

侵权赔偿路径已可启动

刑事不立案不影响民事侵权诉讼。物业管理方对小区公共设施负有安全保障义务,建设单位对工程质量承担责任。唐女士可依据侵权责任法就孩子的医疗费、后续康复等损失提起民事诉讼,举证方向为设施安全瑕疵。

行政责任

住建委可对违规改动行为处罚

住建委确认的"验收后违规改动"行为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主管部门可依法对责任单位予以行政处罚。《物业管理条例》第54条等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对管理区域内设施安全负有维护义务。

刑事追诉

行政复议结果或影响后续走向

家属已申请行政复议。若复议机关认为不予立案决定有误,可要求警方重新审查;此外,家属还可依据刑事诉讼法第111条向检察院申请立案监督。

监拍邯郸一男子在回家路上突然"消失",物业:工人施工忘把井盖盖上

新京报

现行法规如何规定小区井盖安全

政策参考

安徽省、铜陵市等地已出台《关于加强物业管理区域内窨井设施安全管理的通知》,明确要求县区物业主管部门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全面排查窨井设施,厘清权属、立查立改;对废弃窨井要及时填埋,对松动破损井盖及时更换或加固。

信息边界说明

目前,本案涉事井口的改动责任主体(物业、开发商或第三方施工方)尚未在公开报道中明确,住建委调查结论系通过唐女士转述,官方原文尚未全文公开。以上分析以现有信息为基础,待更多官方文件公开后或需更新。

遭遇"设施伤人+不予立案",家长可以怎么做?

01

申请行政复议

对不予立案决定不服,可在收到通知书后60日内向上级公安机关或同级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要求重新审查立案决定。唐女士已启动此路径。

依据:行政复议法第9条

02

向检察院申请立案监督

依据刑事诉讼法第111条,被害人可向人民检察院申请立案监督,由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的不立案决定进行合法性审查。

依据:刑事诉讼法第111条、《检察机关立案监督工作规定》

03

平行提起民事侵权诉讼

刑事不立案不影响民事诉讼。可以设施管理方(物业/开发商)为被告,主张医疗费、残疾赔偿金、后续康复费等,举证方向为安全隐患的存在及管理方的过错。

依据:民法典第1198条(安全保障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