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民政部联合多部门发布了《关于加快发展农村养老服务的指导意见》,这一新政策的出台标志着我国农村养老服务体系正迎来全面升级。针对农村养老服务的现状和农民的切实需求,新政策提出了三大调整,旨在提升农村养老服务质量,解决农村居民养老金过低的问题。
一、农村养老服务网络的健全
新政策明确,到2025年,农村养老服务网络将进一步健全。每个县(市、区、旗)将至少建有1所以失能照护为主的县级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省域内总体乡镇(街道)区域养老服务中心服务覆盖率不低于60%。这意味着,农村老年人将能够享受到更加便捷、专业的养老服务,有效满足失能照护、医康养结合、助餐、探访关爱、学习娱乐等突出服务需求。
二、农村养老服务质量的提升
新政策要求提升农村养老服务质量水平,加强服务安全监管,推进医养康养相结合。这包括支持县级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设置失能或认知障碍照护专区,加强护理型床位建设;推进乡镇(街道)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增加村级养老服务点;引导提升县域养老机构资源使用效能等。这些措施将有助于提高农村养老服务的专业性和针对性,让农村老年人享受到更加贴心、周到的服务。
三、加强对农村重点群体的关爱!
《意见》还指出要建立探访关爱和应急救援服务机制,特别关注农村留守、高龄、失能、重残等老年人群体的特殊需求,为他们提供及时、有效的帮助。这一部分群体,是当前农村最为困难群体的之一,能够在养老方面对其予以倾斜,能够极大的改善这些老人的基本生活质量,提升他们的生活品质!
尽管新政策在提升农村养老服务质量方面做出了积极努力,但农村居民养老金过低的问题仍然不容忽视。当前,农村老人每月只能领取100多元的养老金,这显然无法满足他们的基本生活需求。因此,新政策在加强农村养老服务网络建设、提升服务质量的同时,也需要逐步改善农村居民的养老金待遇。
近些年国家也正在逐步提高农村居民的基础养老金,并对缴费较多、缴费年限较长的老人,也给予了更高的养老金待遇。而且还在进一步完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确保农民能够享受到与城市居民同等的养老保障待遇。
总之,新政策的出台为农村养老服务的发展带来了新机遇。在加强农村养老服务网络建设、提升服务质量的同时,政府也应该关注农村居民养老金过低的问题,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以解决。只有这样,才能让农村老年人真正享受到老有所养、老有所依的美好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