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中的“虚其心”“弱其志”,本来是圣人的“自治”,而不是对民众治理的要求。
但很多现代学者把圣人的自治理解成了对百姓的要求,比如易中天这么理解:老百姓最好的状态是吃得饱饱的,长的壮壮的,整天没想法,没有雄心壮志,这个天下就好治了。
这不是个案,林语堂、陈鼓应、曾仕强、王德峰、郭继承等都是从“治民”这个方向来理解的,南怀瑾则从“虚心养气”角度进行长篇论述。
这两个方向的解读,几乎是当下的主流。

之所以把圣人的自治,反向理解为“治民”之术,关键在于理解错了“虚其心”“弱其志”中的“其”字。
理解错了“其”的指代对象,也就违背了老子思想本旨,“其”特指圣人,而不是民众。
范文澜之所以说老子比孔子还反动,是愚民主义的总根子,就是因为把“其”理解为民众,所以认为老子要统治者愚化人民,不要让人民群众有什么想法,这样,天下就好治理了。
老子原文:
不上贤,使民不争。不贵难得之货,使民不为盗。不见可欲,使民不乱。是以圣人之治也,虚其心,实其腹;弱其志,强其骨,恒使民无知无欲也。使夫知不敢弗为而已,则无不治矣。
这一章分为三小节:1、提出“三不”以诫侯王,使之无为;2、“虚心弱志”特指圣人自治,而不是治民;3、强调使民不知“贤”“贵”“可欲”之物,才能天下大治。
提出圣人“三不”意在告诫侯王“以道莅天下”“尚贤”就是推崇、褒扬自我设定的贤德标准。官爵最容易引发天下瞩目,官位与能力适配,就像螺丝螺母适配即可,本是常事,不值得推崇,更无须褒扬。人主推崇、褒扬者,民众必然趋之若鹜,引发纷争。
所以有道之君不能以一己之偏好,以自我设定的贤德标准强加于天下人,那样就会诱使民众因为迎合其“贤德”标准而趋之若鹜,只为争chong;

“贵难得之货”意味着侵夺民财。不可以迷恋奇珍异宝,迷恋就意味着搜罗天下稀有之物而为一己私有,势必转嫁经济压力,掠夺民财而导致民不堪重负而偷盗;
“见可欲”就是制造名利诱饵,操控民众。不能以功名利禄为诱饵,诱导百姓,操纵人性,诱使天下人因争名夺利而不择手段,那样必然会带来社会的动荡不安。
需注意的是:老子的“不尚贤”不是否定任人唯贤,而是否定由权力定义贤德,否定以榜样文化取代多元文化,否定权力者以个人好恶诱导民众,导致极权统治,从而抹杀多元价值。
正如苏辙解老所言:“圣人未尝不用贤也,独不尚之耳;未尝弃难得之货也,独不贵之耳;未尝去可欲也,独不见之耳。民不知所慕(尚、贵、可欲),淡然无欲。虽有智者,无所用巧矣。”
“圣人之治”旨在“虚心弱志”即“自治”,而非治民正确理解“圣人之治也,虚其心,实其腹;弱其志,强其骨,恒使民无知无欲也”,关键在于准确理解文中的“其”到底指代的是“圣人”还是“民”,指向错了,就会完全颠覆老子思想。
我们必须注意,老子所有的论述,其对象始终是“侯王”之属,老子没有一句话是针对民众提出的要求(炼养、修者可以延伸解读,但针对主体同样不可以颠倒)。
从第一节的“三不”得知,圣人是主语,“民”是宾语,是圣人不如何,才能“使民”不如何,这种论述方式贯穿《老子》全篇,就是说,老子只论述圣人或道,这是主导,是前提条件,百姓和万物是“使动”的宾语,是结果。
所以第二节的圣人虚心、实腹;弱志、强骨是“因”,“恒使民无知无欲也”是“果”。就像河上公所说:只有“圣人治国与治身”能“虚心实腹”,民众才会“自化”而无知无欲。

“尚贤”、“贵难得之货”、“见可欲”这三者是典型的“有为”,只有圣人戒“尚、贵、见”而“无为”,才能让天下人心无旁骛地自由发展,自主创造价值,各得其所,实现“无不为”。
圣人是惟道是从者,大道是“冲虚”的,也是“柔弱”的,因此,“虚心弱志”是有道、无为特征,表现在对待百姓的关系上,是“能辅”而“弗为始”“弗为主”。所以,只能顺应民众需要,“知其雄守其雌”,奉行“三不”而柔弱待民,不能相反。
使民不知“贤”“贵”“可欲”之物,才能天下大治贤致争,贵致盗,可欲致乱,圣人知其害而能绝弃之;百姓因不知“尚、贵、见”为何物,而能守其真朴,而“无知无欲”。即使有所谓的“智者”,也不敢“有为”。

第三节的“使夫知不敢弗为而已,则无不治矣”是对前两节的归纳,强调侯王贯彻“三不”,根除“尚贤”、“贵货”、“见可欲”,使天下人不“知”其存在,也就没有争夺的欲望,才能“无不治”。
总之,本章强调的“虚心弱志”特指圣人自治,而非治民之术。因为老子论道,论说的是“圣人为道之治”,是圣人如何“行不言之教,居无为之事”。
而“心”、“志”图名,华而不实,“实腹、强骨”强调“为腹不为目”和“处其实,不居其华”,这样的要求只能是圣人之治,而不可能是对民众提出的要求。
否则,就会把老子对侯王提出的要求,反向理解为对百姓的要求,把限权的老子,理解成愚民主义的老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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