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古人怎么看待教育?教育的概念。
“教育”这个词,大概最早出自孟子《孟子·尽心上》:“得天下英才而教育之”
许慎在《说文解字》中解释,“教,上所施,下所效也”
这两个人讲的其实是一个意思:教育是“上行下效”。
中国历史明确记载有教育这件事的是《周礼》,从《周礼》规定的教学内容“礼乐”上看,其实就是周公把希望大家怎么对待成王的想法转化成制度,转化成国家意志,成王作为“上”,行不行,其实不重要,诸侯和“贡士”则必须做到礼乐的要求,否则会面临惩罚。《周礼》最初制定的时候,就是对“下”不对“上”的:制定政策的人一定是自己怎么舒服怎么来,不会没事找自己的别扭,周王不必事事都做“示范”,但是他的要求“下面”必须做到,否则轻者削地,重者受讨伐。
典型的就是“桐叶封弟”,成王最终在周公的监督下“弄假成真”封叔虞于唐,也是为了让“下”学习“君无戏言”。
那么春秋时期教育最本质性的理解,就是王室对人们言行的规范和指导:教学内容反映的是自上而下的要求,而不是知识,考核评价教学效果的标准是:对要求的传达和遵守。
二.教育的主体
对孔子思想的研究,最重要的,莫过于研究教育,现在人谈教育,很自然的认为必然涉及两个主体:教和学的主体,而且,在某种程度上认为教和学的主体是同样重要的(实际上不同角度对这个问题有不同理解),至少达成的共识是,好的教育,应对两个主体投入同样多的关注。
然而,孔子以前的时代,只有“教”这个主体,比如《周官》中有“师氏” 和“保氏”的职责,却很少谈到“学”的主体,是“国子”,即王室贵族后代。
即在教育的两个主体中,“教”这个主体浓墨重笔:“师氏” 和“保氏”是“王官”,即国家常设机构的主官,是要尽职履责的,必须主动;而“学”的面目是泛化虚化的,没有规定必须学,只是强调诸侯有“贡士”的义务,而王拔擢士通过“射”这种仪式——教和学都是一个目的:当王官,为王室服务。
三.教育的普及程度。
既然教和学都是一个目的:让国子当王官,为王室服务。那么得有多高的觉悟,愿意学会对王室服务呀?就这一条,限制了绝大多数人:一个人首先得自己能有生存和安全的保障,才会想到别人(马斯洛),最初的学生只限于王室子弟(国子)。
后世人谈到孔子伟大之处的时候,往往首先想到的是他的教育实行的是“有教无类”,即不再讲出身,什么样的学生都教,只要你能拿出“束脩”,表明你求学的态度。
这是一种误解,首先孔子不是官方的教师,即他不是周王室或者鲁国国家的正式教师,用现在的话讲,孔子没有“教师编制”,他走的是“夫人路线”(亓官氏生子鲁昭公送鲤鱼),得以开办私塾,这一方面是有后台,另一方面也反映了周室衰微后,王室和诸侯对教育权力的垄断有放松的趋势,所以孔子办的是“私塾”,即不是正式学校,而是校外的“培训机构”,类似于“补课”性质。
能够进他私塾的看似“有教无类”,还仅限于贵族,最低层次的也是“士”,即“有职事但未授爵的贵族”(见本书《阶级》)——大抵的原因是由于孔子和他所办私塾的“规格”不够高(野鸡学校没有学籍不发文凭),招不来“国子”,只能招贵族中最底层攀爬的“战士”:他们不打仗时,有钱也有闲,家族送他们上孔子的私塾,类似于家长在暑假送孩子补课,是“托儿所”性质的,主要是防止他们“无事生非”。
春秋时期,“国人”按职业分“士农工商”,孔子的教育即使在国人中也只扩大到“士”这一类。根据《周礼》孔子如果和农工商“杂处”(交往)是犯法的事情。
孔子自己也很自觉约束自己:
《易·遁卦》曰:“君子以远小人,不恶而严。”
国家有法律条文对不同职业的人划片分割居住,这一点和大唐对下九流按户籍划分“街坊”相比严格的多:毕竟唐朝的“坊上”只针对“贱籍”如乐户和官妓,如“教坊司”管唱戏的;春秋时期不同职业世代相传,互不交流。
《礼记·王制》曰:工商“出乡不与士齿”。
《逸周书·程典》曰:“士大夫不杂于工商。”
《周礼·地官·司市》中还规定,贵族们不能进入市场进行交易,否则就会受到惩罚。
春秋时期的政治经济环境决定了孔子的教育内容和教育对象:贵族中也只有很少部分有条件接受教育。贵族居住在城邦,城邦之外的野人,是享受不到周室的正规教育的,连孔子这种自办的“野路子”私塾也不得其门而入。
四.教育是国家专营
从周朝开始,以后封建王朝的教育,是把国家政策、法令、制度教给有受教育资格的人。《周礼》(后期是四书五经)的本质是国家制度,即便如此,假如这种以前的制度和当下的制度有冲突,国家会以暴力加以纠正。
前有秦朝“焚书坑儒”,其后有清朝“文字”狱。
人善其所私学,以非上之所建立。…私学而相与非法教,人闻令下,则各以其学议之,入则心非,出则巷议,夸主以为名,异取以为高,率群下以造谤。如此弗禁,则主势降乎上,党与成乎下。…有敢偶语诗书者弃市。以古非今者族。吏见知不举者与同罪。…自除犯禁者四百六十馀人,皆坑之咸阳,使天下知之,以惩后。——————摘自《史记·秦始皇本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