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博公开课# 【关于“杀猪盘”诈骗的疑问】男主播Y在某平台直播,为了吸引男观众给他刷礼物,本来有女朋友且同居多年的他,伪装成gay骗取男观众的信任,制造感情陷阱。同时骗了男观众C和J,一直声称自己是gay也没有女朋友,且向观众发毒誓“如有欺骗就死全家、下地狱吃铁针”。后来被抓到实锤证据,从社区监控中清晰的看到他和女朋友恩爱的搂着回家。除了借性取向骗人刷礼物,还以生活困难、孝敬父母为由,骗取私下转账。累计诈骗金额近20万元人民币。其所在传媒公司,也伙同此人,出谋划策,诸如公刷号带节奏、公司主管去直播间煽惑和赞美该主播和观众的“伟大爱情”、合谋“圈票”等等。
请问:1.在转账记录、视频证据、证人均已齐备的情况下,可否把以上行为定性为犯罪?
2.如果是犯罪,大致能判几年?能否追回受害人的经济损失?
3.如果该行为不算犯罪,又该如何维权?按经济纠纷起诉么?
#守护我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