掐走两枝兰花茎,被以盗窃罪判三缓刑四,判得重吗? 5月22日,河南桐柏县的金某在网络上发帖称,妻子在当地雇主家打临工时,掐走两枝兰花叶,被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帖子上了头条热榜。 金某称,妻子夏某小学辍学几乎不识字,出于好奇从雇主汪某家两盆兰花中各自掐走一株花茎回家扦插,当地兰花协会鉴定其中一盆价值500元至1000元,另一盆兰花死亡无法鉴定。“县物价局定价是两盆一共7万元,我们赔偿了8万元获得谅解才判了缓刑。两次估价差距太大,我们不服。” 兰花主人汪某则认为,两盆兰花是名贵品种,并且摆放在不同位置,夏某在花棚里挑了最贵的两盆,分别掰走两株花茎,导致一盆兰花死亡,另一盆至今存活状态不良,“我是十几万买的,这一下直接损失20万。” 此案与“大学生掏鸟案”相同的是,被告人不知道所盗(掏)物品的珍稀价值;不同的是,掏的鸟无主,但属于国家,而珍贵兰花是他人家中之物。 至于金某质疑两次估价差距太大,如果没有其他的背景的话,确实一般人都会觉得接受不了。 现在看,关注的焦点还是两盆兰花的价格。目前看,一共出现了三个价格:一是当地县兰花协会鉴定其中一盆价值500元至1000元;二是县物价局定价是两盆一共7万元;三是兰花主人汪某称是十几万买的,这一下直接损失20万。 这三个价格中,汪某说的价如果没有确凿证据,就仅供参考吧。 至于县兰花协会与县物价局的两个价格,则要看谁的鉴定有法律效力。现在看,法院采信了物价局的鉴定价格,原因恐怕就在于此吧。 至于双方都指责对方与鉴定方相“勾结”,出具了不符合实际的鉴定意见,这是另一个问题了。 需要强调的是,不问而取有主之物,是为偷窃。如果被盗者不谅解,恐怕判多判少这个刑是要服的吧。
掐走两枝兰花茎,被以盗窃罪判三缓刑四,判得重吗? 5月22日,河南桐柏县的金某在
凡波说国际
2023-05-23 17:04:46
0
阅读:16
子丑寅卯起干
偷,应受处罚!但,价格依谁?物价局什么标准?花协呢?可算作敲诈吗?比如齐白石的画,在农民手里,一张纸。在爱好者眼里,一堆钱。在国家博物馆里,艺术宝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