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革命军誓师十周年纪念民国廿五年(1936年)七月九日上午七时,国民革命军誓师

幻丝谈历史 2023-07-09 13:11:02

国民革命军誓师十周年纪念

民国廿五年(1936年)七月九日上午七时,国民革命军誓师十周年纪念典礼于南京明故宫机场举行, 蒋委员长、在京全体中央委员、首都党政军机关文官简任以上、武官上校以上、中央党务工作人员处长以上,京市党部及各团体代表,中央陆军军官学校各期队、教导总队全体官兵均出席,后并举行阅兵。

中央代表吴稚晖,回顾北伐誓师,以多难兴邦相勉励; 蒋委员长称今天这个日子,实在是我全体将士、全党同志和全国同胞一个最光荣的纪念日,与我们共患难同生死的一般将士,先后死伤已有三十余万之多,致词毕, 蒋委员长逐条朗读中华民国陆海空军军人读训,以为勖勉:

第一条 实行三民主义,捍卫国家,不容有违背怠忽之行为。

第二条 拥护国民政府,服从长官,不容有虚伪背离之行为。

第三条 敬爱袍泽,保护人民,不得有倨傲粗暴之行为。

第四条 尽忠职守,奉行命令,不容有延误怯懦之行为。

第五条 严守纪律,勇敢果决,不容有废弛敷衍之行为。

第六条 团结精神,协同一致,不容有散漫推诿之行为。

第七条 负责知耻,崇尚武德,不容有污辱贪鄙之行为。

第八条 刻苦耐劳,节俭朴实,不容有奢侈浮华之行为。

第九条 注重礼节,整肃仪容,不容有亵荡浪漫之行为。

第十条 诚心修身,笃守信义,不容有卑劣诈伪之行为。

当日晚间七时, 蒋委员长在励志社宴请将领及简任以上文官,至九时许尽欢而散。

当日,中央委员余汉谋通电服从中枢,团结力量,粤事危机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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