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尊号、徽号、封号等分别用于生前的皇帝、皇太后、妃嫔。谥法制度发展到清代,几乎没有了恶谥,都是褒谥、美谥,都是称赞、溢美之词。尊号、徽号、封号更都是称颂溢美之词,都是夸赞之词。只不过限于礼制的需要,限于所用的对象不同,分别称之为尊号、徽号、封号。其实把皇太后的徽号称为尊号也可以,有的清人笔记上就这样称呼。这就如盛放遗体的木质器具都可以称棺材,但由于死者是帝后,所以称梓宫;死者是皇贵妃、妃嫔等,所以称之为金棺;死者是贵人及以下人,就称之为彩棺。当然三者的质地、颜色、图案有区别。
按清朝惯例,给活着的皇帝加的美称,叫“尊号”;给活着的皇太后加的美称,叫“徽号”;给活着的皇贵妃、贵妃、妃、嫔加的美称,叫“封号”。按此衡量,我认为皇太极的宸妃海兰珠“敏惠恭和元妃”、康熙帝的“顺懿密妃”“纯裕勤妃”、同治帝的“敦宜荣庆皇贵妃”,前面的那几个字都应该是封号,而不是徽号,因为这几个人都是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