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澎湃新闻报道,近日,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法院院判决了一起案件,老人子女向老人支付8.25万元“带孙费”。据介绍,2016年底至2023年7月,孩子小宝的母亲胡某与父亲朱某一直在成都务工,便将小宝交由其外婆段某照顾。 胡某表示,她就小宝的抚养问题与自己的母亲签订了《协议书》,协议书规定,他和丈夫每月给母亲生活费1000元,带孩子的工资2000元。此事小孩的父亲并不知情,胡某也未按照《协议书》向母亲支付相关费用。最终,母亲段某向法院起诉要求女儿、女婿给她19.2万元。 为什么会起诉,是因为夫妻俩闹离婚了,胡某的母亲就用上了这份协议的内容。只是,背着丈夫与自己的母亲签订这样一份协议,应当算是无效协议。而法院经过商议,最后做出了子女向老人支付8.25万元“带孙费”。如此结果,不能算是正常结果,胡某也太有心计了,这样的夫妻,不可能长久。
据澎湃新闻报道,近日,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法院院判决了一起案件,老人子女向老人支付8
沛沛说事
2023-09-23 23: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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