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没有常识!”江苏南京,女子用餐时,想用手机记录美食,为了视频效果,竟然主动要

青春谈一下 2023-11-26 14:06:50
“有没有常识!”江苏南京,女子用餐时,想用手机记录美食,为了视频效果,竟然主动要求,往明火上加酒精。然而在操作过程中,因厨师失误,带有火苗的酒精,径直喷向正在拍摄的女子,导致其全身多处烧伤,事后女子索要60万赔偿。目前,双方就赔偿金额,未能达成共识。 (案例来源:椒点资讯) 餐前拍照,好像是当代年轻人的仪式,如果不在朋友圈晒美食,感觉这顿饭,就像白吃了一样。 事发当天,曹女士与闺蜜,在当地一家火锅店吃饭,两人点了一款名叫“火焰雪花肥牛粒”菜品。 这道菜,因其独特的烹饪方式,广受年轻人喜爱,成为了到店必点的菜品。厨师将牛肉切块后,用竹签将其挂起来,而后再一层鹅卵石上,放着装有酒精的长碟,通过点燃酒精的方式,将牛肉烤熟。 看到如此新奇的料理,曹女士拿出手机,想要记录着这一瞬间。但打开相机后却发现,因为火焰太小,相机无法完整的,拍摄火焰的形状。 为了视频效果,曹女士要求厨师,在明火上多加点酒精,想要使火焰更旺一点。 真实卧龙遇凤雏,一个敢说一个敢干,明火上加酒精,这么常识性的问题,都不知道吗?连火都玩不明白,当什么厨师! 从网传视频可以看到,厨师往明火上加酒精时,突然从瓶子里喷出了酒精,并直接喷在了,曹女士脸上。更不幸的是,喷出的酒精,夹带着火焰,直接点燃了曹女士的衣服。 正拿着手机拍视频的曹女士,被这突如其来的一幕吓坏了,“啊!”的一声后,赶紧起身想要扑灭火焰,但因为有酒精的关系,火焰燃烧的很快,最终导致其脸部、手部以及腹部均有不同程度的烧伤。 事后,曹女士认为,本次事故,是厨师操作不当所导致的,因此,要求火锅店赔偿60万。但火锅店老板认为,曹女士为了视频效果,主动要求厨师添加酒精的,虽然工作人员操作不当,但曹女士也应当负相应的责任。 双方就赔偿问题,无法达成共识,一直处于僵持阶段。这时,一名自称是,当事人的家属发言称,当天曹女士并没有要求添加酒精,而是工作人员主动添加的。 而且事后,火锅店私下联系曹女士,要求不准上传现场视频和照片,并提供了5000元和25000元,两个不同的赔偿方案。 但曹女士认为,她的烧伤比较严重,特别是脸部,就算恢复了,后期也需要,大量的药物来消除疤痕,因此火锅店给出的赔偿方案,无法满足曹女士的要求。 但曹女士又惧怕,火锅店背后的资本,担心自己会吃亏,于是将视频发布到了网上,希望引起广大网友的关注和支持,通过舆论,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事件发酵后,确实引起了网友的热议,大部分网友表示,明火加酒精,小学生都知道的道理,这俩人竟然不知道,不知是无知还是无畏。 1、女子在火锅店烧伤,火锅店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民法典1198条规定: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安全保障义务,不仅仅是张贴注意事项,或者言语提示,其中也包括,对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常识的培训。 本案中,厨师固然有错,但从侧面反应,火锅店对于,店内可能产生的,安全隐患没有进行排查,更没有对员工进行培训,这才是导致,事故发生的根本原因。 2、厨师操作失误是,这次事故的主要原因,因此火锅店赔偿后,可以向厨师追偿。 民法典第1191条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 本案中,厨师烹饪料理,属于完成本职工作,因而造成的,对他人的侵权,应当由火锅店承担。但身为厨师,不清楚基本常识,导致在烹饪途中,出现重大过失,因此,火锅店赔偿后,可以向厨师追偿。 3、有网友说,酒精是曹女士要求添加的,出现事故,是否应当减轻,火锅店的责任呢? 民法典第1173条规定: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法律规定,只有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才可以减轻责任。就算本案中,厨师是应了曹女士的要求,添加的酒精,但这并不属于过错行为。 因为,曹女士只是口头要求,并没有自己动手,或者强迫厨师添加,而且在添加的过程中,也没有做出其他错误的举动,因此本案中,火锅店并不能减轻责任。 (文中皆为化名) 对此您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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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清石剑仙

清石剑仙

3
2023-11-27 20:06

活烤!长这么大,第一次吃这么好的吧!

木独

木独

1
2023-11-27 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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