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泰安,男子是一名国企员工,因内心空虚花200元找失足女,6个月后安然无恙,可2年后警方突然找到他,男子承认所作所为,警方准备对其拘留15天、罚款5000元,男子:不是说超过6个月就没事吗?
(案例来源:新闻报道)
尹先生30岁出头,在一家国企上班,学历较高工作稳定,收入也很可观,不过由于眼光挑剔,之前一直没有结婚,喜欢通过网络交友。
2年前,尹先生通过交友软件,认识附近的人孙女士,对方头像年轻漂亮,尹先生抱着试试看的心态,主动与她打招呼,希望和佳人来段美丽的邂逅。
谁料孙女士也很积极,双方很快聊得火热,尹先生提出要见面,孙女士暗示要给400元,尹先生躁动的心早已按捺不住,很快打车找到孙女士住处。
见面后,尹先生发现真人和照片严重不符,心中略微有些失望,认为400元太多,不过来都来了,总不能空手而归,一番讨价还价后,两人商定以200元代价完成一次交易。
交易时尹先生用的是转账,10分钟后心满意足离开,他虽然内心有所忐忑,但聊天用的是微信小号,认为这样比较安全,抱着侥幸心理,6个月很快过去,他以为此事就这样平息。
可他不知道的是,孙女士在两人见面后3个月,因再次从事不法交易被警方抓获,她很快一五一十交代,自己近6个月来的所有交易对象,其中自然包括尹先生。
由于尹先生和孙女士只见过一次,孙女士无法描述出他的具体样貌,两人又是通过微信联系,孙女士提供不出其他有效联系方式。
警方经过调查,发现这是一个没有实名注册的微信号,因此无法确定具体身份,且该号从交易后一直未登录,也无法进行有效定位,事情就这样陷入僵局。
2年后,案情迎来转机,当地上级警方开展扫黄打黑专项行动,调查期间仔细排查,发现尹先生和孙女士之间,存在一笔转账记录。
鉴于之前孙女士到案后,曾提到过与尹先生有过交易,现在又发现十分可疑的支付记录,上级认为,此事程序上不当,遂启动纠错程序重新调查。
这次调查中很快发现,国企员工尹先生的微信号,正是和孙女士聊天的账号,且转账记录指向的也是尹先生,于是警方将他传唤到案。
经过询问,尹先生十分爽快地承认交易的事情,且辨认出孙女士,在尹先生看来,此事已时隔2年,不会再对他进行惩处,他只要态度端正点就好。
警方调查结束后,认定尹先生的行为构成违法,且事实清楚、证据充足,根据相关规定,拟对尹先生处15日拘留和5000元罚款。
听到要拘留的那一刻,尹先生彻底慌神,如果真被抓进去,可谓名声扫地,无颜面对家人朋友,还可能会失去工作,于是他立即翻供,拒不承认此事。
可警方已经认定此事,尹先生还是受到处理,事后他申请复议,要求撤销处罚,被拒绝后又提起行政诉讼,将警方诉至法院,以程序不当为由要求撤销行政处罚决定。
那么,此事从法律上该如何认定?
此案属于行政诉讼,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七十条,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判决撤销或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一)主要证据不足的;(二)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三)违反法定程序的;(四)超越职权的;(五)滥用职权的;(六)明显不当的。
由此可见,要想撤销处罚,必须符合上述6个条件之一。
法律适用层面,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6条,对于不法交易行为,可处10-15日拘留和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500元以下罚款。
所谓情节较轻,主要是指没有完成交易或女方因生活所迫初次交易,尹先生并不在此列,因此处15日拘留和5000元罚款,虽然是顶格处罚,但符合法律规定。
尹先生与警方的关键争议在于程序,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2条,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从发生之日起计算,6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
尹先生认为,交易时隔至今已经2年有余,超过6个月期限,故应当不再处罚;不过警方却有不同看法,法律条文的规定,是6个月内没被发现才不处罚。
而尹先生的行为,在案发后3个月就被发现,之所以一直没有处罚,是因为没能成功找到涉案人员,因此,这种情况仍属于在6个月内发现,应当立案处罚。
最终,法院判决警方胜诉,维持对尹先生的处罚决定!
用户99xxx41
这警察搞这事成柯南了,胡新宇挂那成干尸了都没发现
67776大大的 回复 12-17 09:06
这个事不能提了
哇塞 回复 67776大大的 12-21 00:00
怎么了啊
哄哄
好家伙,有这毅力这手段,什么电信诈骗的案子破不了?
用户10xxx65 回复 12-16 00:04
电信案子破了有没有油水不好说,这个逮住了肯定能罚钱[滑稽笑][滑稽笑]
放下那块蛋糕
出门还是要带点现金。[哭着笑][哭着笑][哭着笑]
愚公移山820
吃了饭没事干,那么多正事不做
兔子 回复 12-16 09:01
你说说什么是正经事?
海阔天空
有些警察就这事积极,来钱快,无风险,去缅甸卧底,去缉毒,那才是英雄
你别皱眉
为了业绩这事翻得出来,杀人放火偷东西查不出来,呵呵呵
小小宝贝 回复 12-20 08:44
你这样说就意思了!
Kevin
这不有病么
天使の翼
抓老赖 抓诈骗怎么没这么用力呢
厶刍
这个也太吓人了,这尹先生受到了一万点暴击伤害!
用户14xxx29
这么说来,尹先生哪怕百年后被发现了也一样要追责吗?
不会开车的老司机
说了多少次了,现金,现金,现金
王者归来 回复 02-06 15:20
我以前给你母亲和你老婆.用的都是现金!方便安全!关建是便宜!
用户18xxx81
已经过了二年,太冤了
tb09988 回复 12-18 14:25
关键是,2年以后的专项行动,找到了200元的转账记录[哭笑不得]
Yumi Kazama
不要转账!就是现金!
名字越长越好
不承认就行了,谁能记得两年前的事情?
一颗星
6个月未被发现的事,主体应是尹。超过6个月了,所以该不处罚。虽然事发3个月后因对方原因,警方发现,但案子主体是对方,当时另一个不知道。就结案了。
用户10xxx30
破坏一个家庭,让一个正常生活的人变得可能无依无靠,坏良心了
用户27xxx54
现在现金 都有冠字号的
用户84xxx14 回复 12-17 15:07
二年流通八百遍了.往那查去!
曙光 回复 12-19 05:19
你要相信警方在这方面的实力
2017
又不是大罪,给个生路
用户15xxx77
抓黄来钱快。当然要积极。毕竟毒赌都是亡命之徒。更何况年底了
用户72xxx40
没实力包年就买个握力器加强自身修养
飞越的小鱼
女的怎么处罚的?
狗熊
这些好警察
兜兜里有果果
现在网约都用现金的,谁还用手机支付,自己找不同够快吗
澎湖湾
闻所未闻
平凡人
论现金的重要性
屠龙者终成恶龙
吹牛皮,证据呢。
用户18xxx51
电信诈骗怎么破不了?
针叶
奖金激励,干劲十足
糖宝
瞎编的你们也信
太极门神境马保国
这下工作没了
顺路
所以抓违法犯罪得趁早
山川河流
有本事查查娱乐圈,一抓一大把
扬天夏至
事实告诉我们,现金交易最安全!
用户11xxx27
批发和零售不一样的
用户72xxx11
这精神头还有啥案子结不了案那?
电闪雷鸣
这么大的事怎么能忘?
用户10xxx17
十分钟后离开太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