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在法官那儿有特殊通道吗?怎么莫名就给停机了呢?
据赤焰新闻报道,1月22日,北京律师张庆方因某案件问题,给江西省某地中级法院的多位领导发短信就有关问题进行沟通。当天下午4点多,他收到移动公司发来的短信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将对他的手机号码紧急停机”。很快,张庆方的手机即被停机。随后他向移动公司投诉,1月24日早上,手机信号被重新开通,至此其手机已被莫名停机40个小时。而对于停机的具体原因和法律依据,张庆方至今也不清楚。
记者向移动公司的客服咨询,客服解释称,是根据《电信条例》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有关规定。但具体哪一条哪一款,又没有给出回复。北京市通信管理局一位工作人员解释称,电信服务商在给用户停机时,必须清清楚楚地说明停机的具体原因和法律依据。
我说三点:第一,那种直接笼统的说依据什么法律,以此来吓唬人的方式已经行不通了。毕竟老百姓的法治意识提高了,维权意识提高了。只是很多时候,碍于时间和精力没有深究而已,不能因此以为老百姓不懂法,以此来吓唬。
第二,张先生是给法院领导发短信沟通,然后当天下午四点多被紧急停机。那么,这之间有因果关系吗?如果有,那是因为张先生给法院领导发短信的行为呢,还是因为沟通案情的内容呢?是移动公司主动停的呢,还是被授意呢,还是本身就有特殊渠道呢?
第三,这种动辄停机,不能轻易翻篇。毕竟这涉及到公民通信权,涉及到他们跟一些部门的一些关系。那么,这一莫名停机40小时的事件,到底什么考虑,应该给个说法。毕竟,法律不是橡皮泥想怎么捏就怎么捏,通信也不是小辫子想怎么揪就怎么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