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一男子相亲,女子带了23个亲戚来吃饭,一顿饭钱高达2万元,结账时男子脚下抹
阿乐的情感
2024-03-02 11:56:13
江苏,一男子相亲,女子带了23个亲戚来吃饭,一顿饭钱高达2万元,结账时男子脚下抹油跑了。事后,女子气不过,便起诉男子要求他归还餐费,法院会怎么判呢?
刘某和女子两个人是通过网上认识的,因为聊天十分投缘,所以才决定在线下见面。
为了这次约会,刘某做了精心的准备,预订了一家高档的宴会厅,并特意购置了一套新衣服,精心打扮了一番,显示出他对这次见面的重视。
然而,当女子抵达时,她身后跟着一大群没有事先提及的人——她的亲属们。
原来,女子的家人听说她正在与一名男子交往,都想要亲自来看看这位男子,以验证他的真实身份。
虽然刘某对此感到惊讶,但他仍然热情地欢迎了所有人,并亲切地与每一位新来的客人打招呼问好。
随后,他又额外预订了一个更大的大厅来容纳这些不速之客。
席间气氛融洽,仅刘某与女子这一桌有些特殊的互动,这两位相识多年的朋友,在这家餐厅里享受着美食的同时也在轻松愉快地交谈。
然而,这样的和谐的画面并没有去维持太久,就在离刘某他们不远的一个包厢里,女子的一帮亲戚正盛气凌人地点了各种高档菜肴及美酒。
刘某看见后显然超出了先前预备好的预算,他走去前台询问价格时,他和女子这一桌4398,而女子亲戚那桌已经达到15402元,一顿饭居然吃到了将近两万!
面对这种突如其来的变化,刘某情急之下只能随便找个借口赶紧溜,而留下一脸茫然的女子。
女子看见迟迟未回来的刘某心急如焚。
于是,打电话给刘某,发现他的手机已经关机,等到大伙吃完后,还不见刘某回来,无奈的女子只能自己老老实实把单子给买情侣。
回来之后,女子越想越生气,转头第二天将刘某告上法庭,她认为男女见面吃饭,男生付钱理所应当去,而且是刘某说请自己吃饭的,如今吃一半人却跑了,他应该把钱赔偿回来。
那么站在法律的角度上,应该怎么看待这件事情?
按照《民法典》第八条规定:公民从事民事行为应当遵守法律,遵守社会治安等基本原则。
在生活中,如果是合法夫妻两个人在一起吃饭表示一下对对方的关怀,一般都是有男方字符,但是这种行为并不具有法律效力,也可以通过商议,两个人平摊费用,这都是合法的。
而在本次事件中,小丽第一次相亲,就带了亲亲十几个人,严重违背了公共道德,所以刘某完全可以拒绝赔偿。
在《民法典》第六条明确规定了夫妻双方的法律关系,并且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因为在本次事件中,小丽和刘某是相亲,不是结婚,也不是订婚,所以钱不能完全算在刘某身上。
但是在本次案件中涉及一个严重问题:
那就是逃单属于犯罪行为吗?
逃单是生活中比较常见的违法行为,甚至可能说他仅次于偷窃案件的数量。
那么目前对于逃单这一行为,普遍的司法裁判观点有三种:诈骗罪盗窃罪和无罪。
首先诈骗罪是,犯罪者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欺骗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务。
在逃单行为中,一般逃单行为属于偷跑,偷偷溜走,并没有存在诈骗罪中要求的财物处分行为。
通过分析本次案件,目前观点认为逃单者属于民事违约行为,是进入饭店时和饭店签订交易合同,但收到货物后没有支付价款,或许应当支付老板违约金,但不能对其进行定罪处罚。
在本次案件中,刘某是到达饭店前,对张某有过承诺,即“这顿饭我做东请客。”也可以视为向对方赠予了这顿饭的价值。
当双方口头达成交易合同时,刘某仅仅想请女子一人,但没有想到女子会带20多名亲戚到达超出了自己预想范围。
因此,法院认为刘某并没有存在诈骗罪,刘某最后付了自己包厢的4398元,其他包厢的15,402元由对方承担,并承担了诉讼费。
对于那些亲戚他们表示小刘家庭不错,所以才花了点钱想试试,他人品如何,后来女子向亲戚们提出平分剩余的钱,但是都被一一拒绝。
事情到这也算终于结束,一个个亲戚打着考验男人人品的幌子,白吃白喝,这样是不对的行为,相亲本来是男女双方的事情,应当平等对待。
对此,你怎么看待这件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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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12xxx43
你在编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