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州,一名女子的丈夫刑满释放。为了庆祝丈夫的出狱,她组织了30多人在看守所门

清河叙事 2024-03-19 12:24:50

福建福州,一名女子的丈夫刑满释放。为了庆祝丈夫的出狱,她组织了30多人在看守所门口举行了一场盛大的出狱仪式。他们拥抱、献花并合影留念,甚至燃放了长达十几分钟的鞭炮。看守所认为这种行为是对司法单位的侮辱,直接报警。女子随后被拘留30天。对此,女子表示不服,并将公安局告上了法庭。法院做出了判决。 在福建福州发生了一桩令人瞩目的事件,一名女子刘艳,为了庆祝她丈夫的刑满释放,精心筹备了一场宏大的欢迎仪式。 原本这是一件非常值得庆幸的事情,毕竟与家人分离多年之后终能团聚,对刘艳来说,这无疑是一件喜事。 这场欢迎仪式规模盛大,参与人数超过了三十人,人们情绪高涨,气氛热烈。 当刘艳的丈夫走出监狱大门的那一刻,她已经准备好了鲜艳的红旗,迎风飘扬,还有震耳欲聋的鞭炮声此起彼伏,整个现场洋溢着喜庆和祥和的气氛,仿佛是对未来美好生活的期待。 然而刘艳似乎没有意识到这样的行为对司法尊严的亵渎,就在欢庆气氛达到高潮的时候,几辆警车突然出现在现场,将她和她的朋友们一网打尽,这显然是对公权力威严的一种提醒。 刘艳被带走并获刑拘留30天,这个消息对她来说如同晴天霹雳般突然又残酷。 她一直坚信自己没有做错什么,只是单纯的为了庆祝新年而在看守所门口燃放了几串鞭炮,怎么就成了犯罪? 于是乎,在牢狱之灾后,愤怒且不甘心的刘艳决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权益,并将当地公安部门告上法庭。 在庭辩环节里,刘艳坚定地维护着自己的观点,主张自己的行为仅仅是象征性的欢庆节日,既未扰乱公共秩序也未曾破坏社会稳定。 虽然她承认燃放鞭炮的行为可能会带来噪音污染和其他潜在危险,但她始终强调这只是一种无意之举,而且只是一个微不足道的小动作,不至于让她成为阶下囚。 但在审判的过程中,法官却引用了我国《刑法》中的相关条款来进行判决。 他们认为,“只有行为人在主观上有恶意挑衅、无理取闹的目的,并已经造成了实质性的危害或损失,哪怕这程度较轻,都可以认定为‘寻衅滋事’。” 基于这一点,尽管刘艳坚称初衷是好的,但是她在严肃的政府机构,即看守所以外的地方燃放烟花爆竹,这样的行径其实已经是对看守所权威与威严的一种挑战,不管怎样都很难让人相信这不是一种具有挑战性、煽动性和负面影响力的举动。 此外,《刑事诉讼法》还特别指出:“国家行政机关依法执行职务,应当得到全社会的支持和尊重”。 换句话说,像看守所这类司法执法机关的尊严不容许任何形式的威胁和侵害,对此刘艳等人做的这种看似可以博得一时眼球的事情反而显得格外刺眼:只注重自我表达、无视他人感受以及不计后果的做事方法终究会付出代价。 总而言之,如果一个人一再做出令人费解甚至引起公愤的事来满足个人欲望的话,最终的结果往往会适得其反。 正如现在发生在这个坚韧顽强却又有些偏执的女人身上一样:刘艳之所以被判拘役,恐怕正是因为这种方式恰恰反映了她言行之间的矛盾之处吧。 她那些小小的本意却是无限放大了自己的无知及失当行为,如今走到今天这一步也是咎由自取,怨不得旁人。 最终,正是她那种极端的观念和不理智的做法使自己的人生走到了无法挽回的地步,才导致今日自食恶果,终成过客,可谓是一出悲哀的人间喜剧啊! (本文信息源来自于:福州中院 ,为提高可读性,细节可能存在润色,文中部分观点仅为个人看法,请理性阅读。) (文章描述过程、图片都来源于网络,此文章旨在倡导社会正能量,无低俗等不良引导。如涉及版权或者人物侵权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第一时间删除内容!如有事件存疑部分,联系后即刻删除或作出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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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用户10xxx43

用户10xxx43

1
2024-03-20 10:20

这种挑衅行为已经挑战了普通人的价值观,以入狱为荣?你在家里庆祝都没人管你,你在监狱门口庆祝说明你脑子都没了还要说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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