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女儿退休后,因无法全职伺候父母,80多岁老母亲一怒之下将她告到法院,要求她不出力就出钱,每月支付3000元的赡养费。女儿委屈表示:我每月退休工资只有3080元,3000赡养费实在拿不出来呀!
55岁的张阿姨挂断老母亲的电话后,坐在沙发上一声声的叹气,她从来没想到,自己和母亲会因为钱闹得如此不愉快。
母亲郑阿婆80多岁了,因为她年轻时没有工作,没有交社保,所以老了以后也享受不到政府的养老保险。
年纪那么大了,也已经完全丧失了劳动能力,郑阿婆只能靠着老伴那微薄的退休金生活。
其实,她有两个孩子,一个是张阿姨,还有一个儿子。儿子在外地上班,不能照顾父母,所以他每年都会给母亲7000多元的赡养费。
张阿姨和母亲住的比较近,没有退休的时候,她一到周末就去探望父母,给家里添置一些生活用品,肥皂、牙膏,纸巾,米面蔬菜等等。
父母有个头疼脑热,她也是第一时间赶到,陪着看医生,打吊瓶。
郑阿婆心里也很满意这个女儿,所以她和老伴商量之后,将他们名下的一套房产过户给了女儿张阿姨。
张阿姨很感谢父母的这一举动,对老两口照顾更用心了。郑阿婆表示,等女儿退休之后,想让她住过来,照顾他们更方便。
张阿姨很快到了退休的年纪,但她退休之后,并不想过去和父母住,她也想天天陪着父母,但生活不允许,她想再找个活干,赚点钱。
因为她也有孩子,孩子要结婚,要买房,丈夫是普通工人,挣得并不多,她想趁能干的动的时候再挣点钱。
而且,父母虽然年龄大了,但身体比较硬朗,自己完全可以照顾自己。
于是,她将这个想法告诉了母亲郑阿婆,本以为母亲会理解自己的不易,万万没想到,母亲一下子发火了。
她大骂女儿狼心狗肺,把她的房子骗到手之后就不管他们老两口了,既然她不能来伺候,那就得让她拿钱出来,钱和力总得出一头。
于是,郑阿婆不顾情面,将女儿张阿姨告上法庭,她要求女儿每个月向他们老两口支付赡养费3000元。
母亲的起诉让五十多岁的张阿姨伤心又委屈,她坦言表示,房子是母亲自愿过户给她的,并不是她通过欺骗的手段。
自己不是不想出赡养费,3000实在太多了,自己每月的退休金只有有3080元,要是给父母3000,那她连西北风都喝不起了。
而且,哥哥每年给父母7000多赡养费,折合每个月只有600,但是,哥哥的女儿一直和母亲郑阿婆他们住在一起,吃喝都是要花钱的。哥哥看似给了钱,实际上连女儿都不够养,更别说养父母了。
但父母终究是父母,不能不养。张阿姨当庭提出,如果母亲执意每月要3000赡养费,那她愿意将父母过户给她的那套房子出租,用租金来抵。
一审最终判决,根据张阿姨的实际情况,仅判张阿姨每月向母亲郑阿婆支付赡养费200元。
郑阿婆对此判决表示严重不服,她表示,自己的房子都给了女儿,二百块钱够干嘛的,于是再次提起上诉。
最终,二审法院经过综合考量之后,改判张阿姨每月向郑阿婆支付赡养费500元。
对于此事,从法律角度应该如何看待呢?
1、赡养父母是儿女义不容辞的责任,也是孝道的要求,不论贫穷富有,都应该养育好父母。
《宪法》第49条规定: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赡养父母是子女应尽的法定义务。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加以改变,也不得附加任何条件进行限制。
古有24孝,是我们传承的精神财富,现在生活方式改变了,但是孝敬父母的良好传统不会改变。
赡养父母更是每个子女的法定义务,不因任何方式改变,不会附加任何条件限制。所以,不管贫穷、富有,都应该尽力去孝顺父母。
2、孝顺父母不仅仅是给钱花,还可以通过生活上的照顾照料来尽孝心。
《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第14条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张阿姨没退休之前经常去母亲家里,给母亲购买生活用品,陪伴母亲,这些行为已经尽到了赡养义务。
但是退休以后,张阿姨因为家庭困难,也要出去赚钱,减少了对父母的照顾。这并不是不赡养父母,而是生活所迫,身不由己。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困难,郑阿婆应该体谅女儿的不容易,互相理解,互相关爱才有家的温暖。
3、照顾父母不仅仅是女儿的责任,儿子也应该一视同仁。
《民法典》第6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张阿姨的哥哥把女儿放在父母这里,一年才给父母7000元,没有陪伴,没有照顾,所以,哥哥的行为并不太尽责。
张阿姨因为生活困难,一下子拿出3000元的赡养费,确实对她不公平。结合生活实际,考虑到哥哥的抚养水平,张阿姨给母亲500元已经很合理了。
家庭生活需要理解,需要关爱,金钱不是唯一,不要因为金钱误了感情!(人物均为化名)
对此您怎么看?
用户16xxx95
能动为啥非要女儿陪着,女儿上班也经常照顾老人,退休了找份工作也会照顾,女儿不光有家也有小,力所能及的打工赚钱有啥错的?
用户57xxx16 回复 03-22 16:48
你看看女儿是怎么说的,想像以前一样,就每周一天时间去看看!是每天都去吗?而且还恬不知耻的说,老太婆身体还比较硬朗,可以自己弄。再说上海的房子都骗到手了,还不够帮寸她自己儿子的?说白了就是老太婆已经没有价值了。
风乎艾玲 回复 03-22 13:39
退休还不能再找个 保洁做做 好歹也有几千
用户10xxx64
房子不该给女儿,自己收回来用房租养老!或把房子卖了钱养老
洛颜千枫 回复 用户57xxx16 03-21 15:42
女儿直接说可以给租金母亲当赡养费法院都不同意只判了500,甚至认为母亲应该体谅女儿的不容易。儿子多年没有照顾,女儿多年照顾也是事实,前面的辛劳你不能抹去。你自己都说她今年那么大年纪了,她是一下子跳到这个年纪的吗,前面那些岁月去哪里了?这个女儿都到了退休的年龄了,年龄也很大了。你让她出大多的力,而且又不是完全不照顾老人。
用户57xxx16 回复 03-21 15:14
请问从法的角度怎么算欺骗?法是死的,人是活的!从法的角度讲,就是老太婆把属于儿子那一半的房产给了女儿,从情理的角度讲,老太婆是把属于儿子的遗产给了女儿,不就是觉得儿子离得远,想让女儿给他养老吗?不是这个出发,你觉得老太婆为啥要把房子过户给女儿啊?关键这女儿前面用小恩小惠骗了老太婆房子,后面真要出大力的时候不干了,典型的过河拆桥,目的已达到。
用户72xxx58
事实证明人没挂,财产都要留着
杰森赵
房子过了户,老母扔过墙[并不简单]
爱看剧的80后
这里明明儿子错最多,为什么没人提?儿子不孝为什么没人提。名下的一套房给女儿,女儿原因出租租金给她妈妈。非常明显,明显几套房呢,至少大于等于2,上海呀!那房价,这么有钱~女儿没太大问题。儿子问题最大,其次老人家自问是否偏心了呢,对儿子要求高点呀!
爱看剧的80后 回复 03-21 19:09
因为平时都是女儿顾着老人家因为平时都是女儿顾着老人家。儿子就年尾给7000,甚至孩子都是老人家养着。那你说儿子有错吗?女儿是退休后钱不够又工作才比以前减少了照看。但不是完全没有照看。她收入3000多,老人家就直接要3000,这是怎么想的呢?如果那么算,那么儿子该怎么给?女儿不是完全没做,而是做没有以前好。儿子是完全没有做!
辣鸡移硐 回复 03-22 07:23
因为老太太没告她儿子啊,法院只能根据起诉书的原被告来判案,有儿子的情况法院会考虑的但未必在判决书中指出。
tb043959332
什么是胡说八道?这就是胡说八道,八十多岁的老太没有收入,那他丈夫也没有吗?
用户17xxx43 回复 03-20 18:02
你还别说,还真没有。不知道你上海从什么时候开始强制买社保,反正我2006年去上海做事老板没给我上社保,80多岁不算多也不算少就算2000年退休,然后再算当时一次性最多补8年也就是说1993年他就要买社保了。当时社保绝大部分人和厂都不会买的。
用户18xxx56 回复 03-21 20:59
文中不是说了吗,靠她丈夫的退休金生活吗?
清风
儿子完美隐身
洛颜千枫 回复 03-23 09:00
人家说了,老人身体还算硬朗。
用户48xxx99 回复 洛颜千枫 03-23 22:29
没用,八十多岁的老人,一点意外就会有严重的后果,我见过两个大龄健康的老人,一个起床快了一点,直接头晕掉到床下,一个半夜起床摔倒,因为独居,在地上躺了一夜,过世了
热的打糍粑
这种情况应该以房养老,房子卖了自己去养老院
未来的我在过去
去外面给儿子挣钱不管自己妈,说白了舍本逐末。儿子年轻还有机会,母亲岁数大了估计也赡养不了多少年了。再说赡养老人也是给儿子树立一个正确的榜样,自己老了子女也会知道父母不易。
用户18xxx56 回复 03-21 21:02
只是说不住过去全天候伺候,又没说不赡养,和退休前一样,一边打着工,一边插空去照顾,再说他们老两口也不是身体很差生活不能自理的。人自己还有家,还有没成家的儿子要帮衬着买房结婚啊!现在买房多贵啊,尤其是上海!
用户48xxx99 回复 用户18xxx56 03-22 09:09
八十多了,必须天天去看,晚上不能离人,早上要看着老人起床,这岁数老人任何一点问题都会造成去世!
点破尘埃
自找的,房子多金贵呀,价值三四百万,无偿给予,现在人家500元都不想出。唉,可怜天下父母心!!![墨镜][墨镜][墨镜][墨镜][得瑟][得瑟][得瑟]
水葫芦
这种老太婆太自私了。
江江小河
远香近臭
用户17xxx26
现在上海户籍60岁以上、没交社保的老人,每月好像都能拿到1000来块钱!
Hss
把房子还给父母,或把房子出租租金给父母养老,自己再出去挣钱给儿子结婚。
用户57xxx16 回复 03-21 12:14
老太婆最多活十年,十年房子能租多少钱?房子又能卖多少钱?说白了就是这女儿把房子骗到手了,就不想管老太婆了。以最小的代价把老太婆儿子的半套房子给骗了。
六根木
我的看法如下: 1、坚决不能延迟退休。 2、老太太的儿子要增加每月给老太太的养老金。 3、女儿要出去找份工作,增加收入,毕竟自己也要养老,而且自己也有儿女要照顾! 4、老太太的房子不应该过早的过户给女儿。 5、老太太可以申请社会救济! 6、实在不行,老太太就把房子能要回来转到儿子名下。 [哭笑不得][哭笑不得][哭笑不得][哭笑不得][哭笑不得][哭笑不得][哭笑不得][哭笑不得][哭笑不得][哭笑不得]
云珀云破云魄 回复 加油 03-21 17:11
谁说多余的房子了?难道不是老太和她老伴儿住着的房子?
加油 回复 03-21 14:14
都有多余的房子来过户给女儿了,还社会救济??
用户11xxx53
城市人的逻辑思维
用户10xxx29
房子还回来不就完了,是卖还是租,老人决定,上海一套房子就是出租也不可能几百块钱吧?
紫衫云裳
支持老母,本以为房子给了就近的女儿会获得更多的照料,殊不知房子转了之后却是远离,一套房子少则上百万,多则几百万,就按100万,老人还能存活10年算,每年10万,折每个月8000+,3000多吗?原本80左右的老人身边基本不能断人了,既然继承了家产,就该起到赡养的义务
邱道人
金钱面前没有任何事情是真实的。
孟戏避谈
赡养父母更是每个子女的法定义务,不因任何方式改变,不会附加任何条件限制。所以,不管贫穷、富有,哪怕死了,捏个泥人都应该尽力去孝顺父母。
米老鼠
自私的老人
一天一包烟
狼心狗肺
路遥
好屎不史
隔壁网友
一群住着500出租房的,操着上海一套房的人的心[哭笑不得]
用户14xxx60
上海只有3000退休工资,确实少了点。唉,都是社会最底层人员
辣鸡移硐
大上海退休金才3000?[捂脸哭][哭笑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