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湖州一男子,趁着夜深人静时,爬同村独居女子的窗户,想要行不轨之事。女子被惊醒

白羊登义文 2024-03-22 14:36:24

浙江湖州一男子,趁着夜深人静时,爬同村独居女子的窗户,想要行不轨之事。女子被惊醒后,遭到男子威胁。出于自我保护,女子用拖把驱赶男子,谁知,男子却不慎坠楼身亡。男子家属索要50万赔偿,而法院却这样判了。

(案例来源:齐鲁晚报)

晚上10点多,陈欣洗漱完,贴了张面膜,一边泡脚,一边追剧,大概10:30就躺床上准备睡了。

由于丈夫工作的特殊性,需要经常外出出差,孩子高中住校,一周才回来一次,所以,家里经常就陈欣一个人。

而此时,准备入睡的陈欣,根本不知道,危险正在逼近她。

同村的周大良是一个不务正业的小混混,虽然有老婆有孩子,可整天不着调也不着家。

周大良觊觎陈欣很久了,可陈欣是一个本份女人,根本不睬周大良。

故而周大良生了邪念。

这天晚上,周大良骗老婆和兄弟几个在打牌,然后趁着深夜无人,去干坏事儿了。

陈欣刚进入睡眠,还没睡实,就听到客厅窗户有动静儿。

她平时入睡就很困难,尤其老公孩子不在家的时候,她睡眠也会很浅。

于是她赶紧起了防卫心理,却也害怕极了,她不知道爬窗的人有何用意,又是何人?

只见一个人影快要从窗户翻进来了,并威胁她说:老实点儿,小心我要了你的命。

陈欣眼瞅着周大良就要跳进来,害怕极了,浑身哆嗦,她不敢想象周大良如果跳进来,她将如何反抗。

为了自保,陈欣看到旁边儿靠墙的拖把,拿起来就去戳周大良,试图将他赶走。

可她却万万想不到,被拖把击中的周大良竟不幸坠楼,身亡了。

网友说:这就叫多行不义必自毙。

周大良家人觉得,纵使周大良有错在先,但也罪不至死,所以要求陈欣赔偿丧葬费,抚恤金共计50万,但陈欣拒不赔付,她认为周大良是咎由自取。

故而,周大家一家将陈欣诉至法院。

法院则认为,陈欣在当晚为了保护自己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用拖把驱赶周大良,没有做出过激的行为,属于自主防卫,法院驳回了周大良家属的请求。

网友:正义的判决。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我们该如何认定此事?

1、周大良深夜爬陈欣家的窗户,图谋不轨,陈欣用拖把驱逐周大良,这种行为属于正当防卫。

《刑法》第20条规定: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陈欣只是用拖把驱赶周大良,并无过激行为,所以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2、周大良深夜爬窗潜入陈欣家,给陈欣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造成了极大威胁。这种行为构成犯罪。

《刑法》第245条规定:

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周大良这种爬窗潜入陈欣家的行为,系非法入侵他人住宅,给他人造成生命财产的威胁,构成犯罪。

3、生而为人,如果不能对社会做出贡献,那最起码要做到不给社会添乱,做一个遵纪守法的人。

俗话说,多行不义必自毙,生活中要守正心,起码不要有害人之心,不然因果循环,报应迟早会落到自己头上。

对于此事,你有什么样的看法,欢迎留言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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