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亏妻百财不入!”四川成都,男子是凤凰男,经岳父帮扶开了公司,有钱了竟和女秘书搞在一起,他和妻子离了婚,并给了女秘书10万彩礼,一调查女秘书,顿时让他傻了眼。
(案例来源:社会与法)
耿远斌从民政局快步走出来,都没回头看一眼前妻林牧之,就开着车绝尘而去。
林牧之怅然若失的红了眼眶,不被父母祝福的婚姻,没有好结局,现在她终于懂了。
这么多年,她一直在婚姻的大雨磅礴中狂奔,她希望雨后初霁,阴霾散去,等来的却是一纸离婚书。
想当年,林牧之不顾父母的反对,嫁给了大学同学耿远斌。
即使他是凤凰男,即使他只能用租来的房子迎娶她进门,即使父母不看好耿远斌,并苦口婆心劝她改变决定。
但林牧之觉得,父母太势利眼,乾坤未定,耿远斌也可能是一匹黑马。
父母一口否定了耿远斌,棒打鸳鸯,如果她屈从于父母,就等于辜负了耿远斌的深情。
于是,毕业后的林牧之,不顾父母反对,偷出户口本,偷偷和耿远斌领证结婚。
他们在狭小又阴暗的出租房里,从恩爱的两人世界,变成了幸福的三口之家。
父母一看,既然生米熟饭了,而且看耿远斌也很努力,所以,他们跟林牧之妥协了,不但接纳了女儿和女婿的婚姻,还全力以赴,帮扶耿远斌。
林牧之父母,做生意生财有道,经营有方,家境优渥,人脉很广。
在他们的扶持下,耿远斌和林牧之,不但住进了林家父母,全款买给他们的大房子,还开了一家公司。
再加上,耿远斌也不是个胸无大志的草包,他知道岳父母看不上自己,他也很想出人头地,让岳父母另眼相看。
所以,耿远斌足够努力,把公司经营的风生水起,发展壮大,蒸蒸日上。
可没想到,凤凰男一旦翻了身,他不会感恩,反而会把自己受到的所有委屈,成还给你。
功成名就的耿远斌,并没有感恩林牧之的委身下嫁,没有感恩岳父母的鼎力相助。
他反而觉得,自己之所以混到今天的位置,是因为自己努力的结果。
如果他是扶不上墙的阿斗,岳父母再不遗余力也徒劳无功。
而且,一想起岳父母曾经对自己的冷眼相待,他就气不打一处来。
自从女秘书舒玫进了公司,他的那颗不安分的心,开始蠢蠢欲动了。
舒玫一抹柔情妩媚,半点妖娆嫣慧,让耿远斌浅浅相思,深深沉醉,有味又有慰。
很快,他们郎情妾意,暗渡陈仓走到了一起。
舒玫不管耿远斌有妻有子,而耿远斌也不顾人伦底线,两人一拍即合,并准备长相厮守。
所以,18年的相濡以沫,抵抗不住舒玫的风情万种,林牧之悲痛欲绝,心灰意冷,没有和耿远斌纠缠,拿着家里大部分财产,选择了离婚成全。
这下好了,障碍不复存在,耿远斌和舒玫,开始堂而皇之的进行婚礼筹备。
可让耿远斌纳闷的是,舒玫跟他要10万彩礼,他一分不差,对舒玫有求必应,她却迟迟不去登记领证。
舒玫借口说,她家乡的习俗是先婚后证,耿远斌虽然心里犯嘀咕但也没多想,两人举报了隆重又热闹的婚礼。
可万万没想到,结婚后,舒玫竟然还是百般推脱,就是不去领证,这让耿远斌起了疑心,背后一调查,让他大惊失色。
舒玫不但结婚了,竟然还有个孩子。而她的结婚证,竟然是在他们举办婚礼的前几天领取的。
也就是说,舒玫之所以不跟自己领证,是因为她怕露馅,她一女嫁二夫,简直让人难以置信。
自己为之抛夫弃子,不顾一切的女子,竟然是个品德败坏,脚踩两只船的女人。
他一怒之下,找到舒玫,质问她为什么欺骗自己?
这时,他才知道,舒玫和丈夫李智,大学没毕业,就身怀有孕,并生下孩子。
然后,舒玫惊讶的发现,李智只不过是个不学无术,好逸恶劳的男人,不值得托付终身。
既然没领证,没办酒席,她索性准备和他一拍两散。可儿子7岁了,因为没户口,无学可上,她被李智忽悠着结婚登记,然后他又拒绝离婚。
耿远斌一纸诉状,把舒玫告了,要求她返还10万彩礼,和给她花的8万。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我们该如何认定这件事呢?
1、舒玫的10万彩礼,应该予以返还。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5条规定,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可要求返还彩礼。
10万彩礼,是附结婚为条件的赠予,而且,两人没有登记,只办了婚礼,不过是形式上的婚姻,不受法律保护,舒玫有权退还彩礼。
2、耿远斌婚内出轨舒玫,违背了夫妻忠实义务,应该给予林牧之经济补偿和精神赔偿。
《婚姻法》第46条规定,重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耿远斌还算有点人性,离婚时没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而是把大部分财产,给了林牧之母子俩。
如果林牧之发现耿远斌有上述情况,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3、法院判决舒玫返还给耿远斌7万元。
因为舒玫,已经和耿远斌办了婚礼,所以,而且8万元多花在筹备婚礼上,所以,法院判决舒玫返还7万,两人都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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