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西安,舅舅家的七瓶茅台酒,居然被年仅14岁的外甥偷了,还居然只卖了2600元!舅舅发现之后,想追回该批茅台酒,可买酒的人却说,酒已经喝掉了!
毛先生经商有道,算得上一位成功人士。毛先生平时工作比较忙,家中就请了一位保洁阿姨,定期来打扫家里的卫生。
一天上午,毛先生正在开会,就接到了保洁阿姨的电话,说家里好像进小偷了,请他赶紧回家看看,看需要报警不?
接到电话的毛先生立即放下手头的工作,急忙赶回了家。
回到家后,毛先生发现,家里也不像遭到盗窃的样子,因为并没有被翻乱,就连自己随手放在抽屉里的现金都还在。
几经搜索,毛先生终于发现了柜子角落里自己珍藏的茅台酒不见了!奇怪的是,比茅台贵重的东西都还在,为什么唯独自己茅台酒不见了呢?
种种迹象表明,这好像并不是小偷所为,怎么感觉这么有目的性!所以他就打开家里的监控录像,最后发现偷酒的居然是自己的亲外甥。
亲外甥偷了亲老舅的酒,毛先生真是又好奇又好气,他学会喝酒了吗?
毛先生赶紧找到外甥小刚,经过询问后,他才知道的事情的原因。
原来就在今天早上,小刚给父母说不想上学了,遭到了父母的严厉批评,正值叛逆期的小刚,连学校都不去了,直接就想离家出走。
可是小刚刚过14岁生日,负气离家出走,身上也没有带钱。想过回家拿钱,但是少年心性啊,觉得自己既然离家出走了,这么回去太没面子了。
突然想到,他可以去找自己老舅啊,舅舅最疼他了,找舅舅要些钱,舅舅肯定会给。
但是又想到,如果直接找舅舅,舅舅就会告诉自己爸妈,自己还怎么离家出走?
脑子一转,还是自己偷偷过去,反正舅舅家大门密码自己知道,把舅舅的藏的好酒拿几瓶卖掉就有钱花了,还不会让自己爸妈知道。
再说,舅舅平时也不喝酒,对自己也很好,就算发现了,应该也不会太生气吧。
毛先生知道实情后,真是气不打一处来,先是告诉了小刚的父母,然后就询问小刚把酒卖给谁了。当听到小刚只卖了2600元的时候,差点气吐血。
根据毛先生所述,这七瓶茅台酒,有一瓶是1997年的,其余6瓶是·的,97年那瓶价值15000元左右。
而小刚却告诉毛先生,当时买酒的烟酒店老板说,1997年的那酒,卖了2500元,而·的那六瓶,店老板鉴定说是假酒,只给了他100元。
这傻外甥是被别人给骗了啊!于是毛先生赶紧让小刚带自己去找那家烟酒店。
看到小刚带着大人找上了门,店老板已经明白是什么事了。面对毛先生要求退酒的要求,店家说,七瓶茅台都被自己喝了,退不了!
怎么可能,就这点时间,7瓶酒啊,其中一瓶还价值15000元,你一个烟酒店的老板舍得喝吗?
店老板却说,酒是小刚拿过来卖的,买卖自愿,也早已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就算没喝掉,也不退!
双方争执不下,毛先生就找来了当地社区的调解员。
调解员了解事情的经过后,告诉烟酒店的老板,由于小刚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以他们之间的买卖是无效的,烟酒店应当给毛先生退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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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照店老板的说法,买卖自愿就一定有效吗?
《民法典》第145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
本事件中,单从小刚和烟酒店的买卖行为来说,他们之间都是自愿的,是满足买卖合同关系的,且双方都应该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
但需要特别考虑的是,小刚刚满14周岁,按照《民法典》规定,他是限制行为能力人,如果他的买卖行为,没有被监护人追认的,该买卖行为是自始无效的。
所以,买卖自愿也可能因为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而无效的。本事件中,烟酒与小刚的买卖无效。
2、小刚拿走舅舅家的酒的行为是盗窃吗?
首先,小刚的行为满足盗窃罪,未经他人同意,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占有财务转移自己占有的犯罪构成,而且就一瓶酒就达到了数额较大的程度的。
但我国《刑法》仅对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等8类犯罪,在犯罪嫌疑人已满14周岁就要被定罪量刑外·其中故意杀人12周岁·,其余犯罪未成年人不承担刑事责任,所以小刚是免于刑事处罚的,应责令监护人严加管教。
3、烟酒店的老板其实已经构成诈骗罪。
《刑法》规定,以非法占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欺骗被害人,使他人产生认识错误,被害人基于该认识错误处分财产,被害人失去财产,行为人得到财产的,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的,构成诈骗罪。
本事件中,烟酒店老板欺骗小刚是假酒,小刚是未成年人,认知本来就有限,就相信了店老板的话,同意按照其报价卖酒,而最终店老板也得逞了,而且诈骗的金额最少也达到了10000元,满足金额较大的情节要求,成立诈骗罪无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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纣王
如果确实酒被转卖或者是被喝了,那这烟酒店的老板就惨了,销赃诈骗,都OK,小店别开了,拘留赔钱罚款,换人也开不了,关店整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