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演刘信达被判侵犯林生斌隐私权将上诉# 我说三点:
第一,法院认为,虽然刘信达是作家,有采访权,但涉案信息并非合法来源、且远超过公共事件所涉范围的情况下,网络公开构成隐私侵权。
因此要求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8千元和维权费3万元。
对此,刘信达不服,称如果隐瞒身份不被支持,那么记者暗访是不是也不合适呢?
刘信达上诉,并向法院申请传唤林生斌出庭。我们等待二审。
第二,自从林生斌案发三年后又有了孩子,在朋友圈宣布不再使用“老婆孩子在天堂”,引发一连串的质疑。
还有林生斌和被害妻子娘家的矛盾,以及他的悲情营销,还有承诺慈善捐款问题等,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
原本以为就此淡出舆论视野,如今又以这种方式走入公共空间。
第三,无论如何舆论在围观的时候,都应该注意方式。尤其是一些影响较大的个体。否则,会面临诉讼。
但要看到,公众参与可以让公共事件得到更加合理的解决。个体未必具有专业能力,除了自身注意外,考虑到公共事件的容忍度,法院也应该多些宽容。
毕竟,大众对于公共事件的监督,具有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