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停自家院子要交“资源占用费”? 我的地盘我做不了主,这唱的是哪出?乡村治理要跳出新“高度”,赋能基层治理不能止于“形式创新”,而罔顾村民意愿!
近日,上海部分农村引入物业管理后开始实行“封闭式”停车收费管理,引发了一系列新矛盾。按理说,处于经济发达区域的农村发展,引入物业管理,不外乎是为了赋能乡村治理,让农村现代更上一个台阶,谁想成,闹的鸡飞狗跳,罔顾村民意愿去增收,这确实有点太急于形式主义了。
首先,对于这些农村,能引入物业管理,肯定是凌驾于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之下,资源占用费收取以后,如何合理支配,这个得明确公示。
其次,农村现代化进程中,除了原住民,还有新居民,这种“资源占用费”的收取,一定要征询村民意愿,这个主人翁的角色要分清,合情合理合法收取,一定要和村民达成共识,说不定以后,还有杂七杂八的费用,还要收取。否则,就会闹的鸡飞狗跳,谁都不买账,搞成基层矛盾,引发不稳定性。
最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上海一些乡村振兴示范村搞的挺不错,示范效应比较强,但不能忙于“形式创新”,要有一定暖实力,搞好基层治理,而不是霸王硬上弓,强取豪夺,分不清谁的地盘了。村民主人翁意识要得到体现,而不是搞成“我的地盘,我都做不了主”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