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主席亲批枪毙的抗日将领:黄寿发

福美评过去 2024-06-15 12:15:12
黄寿发(1911—1948),福建省连城县人,1929年加入赤卫队,土地革命战争时期,1930年参加中国工农红军,同年加入中国共产党,由战士逐次升任排长、红四军连长、营长、红一军团团长、师参谋长等职。抗日战争时期,任八路军晋察冀军区一军分区司令员、独立师参谋长,解放战争时期,1945年11月4日任晋察冀第二野战军第八纵队司令员,1946年7月,任冀中军区参谋长。 黄寿发参加革命近二十年、曾在作战中负过伤,对革命是有过功绩的,但由于学习不努力,政治不开展,习染军阀主义作风,因打骂同志等,受过批评与处分。其军阀主义个人主义,一直发展到最后成为杀害自己妻子的凶手。 黄寿发于1947年农历正月初二,在河间黑马张庄,以手枪杀害其妻何茵,何茵连中三枪,当即身死,时已怀孕数月,缘因黄寿发于1946年秋,与他小孩的保姆单洁英有染。因此与何茵关系日趋恶化。 当时,有不少人为黄寿发求情,希望留他一命戴罪立功。毛主席认为,黄寿发杀害妻子和孩子的行为罪无可赦,带来的影响太坏了,如果不从严处置,就无法严饬法纪,教育全军。 毛主席没有留情面,亲批:务必枪决,全军引以为戒! 黄寿发虽然对革命有功,但为人丧尽天良,枪杀妻儿的行为令人发指,他的死是咎由自取。毛主席从严治军,坚持处死黄寿发,维护部队纪律,赢得军民爱戴。 缅怀伟大领袖毛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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