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扪心自问。
假设,今天,你在地铁、大街上偶遇一个陌生的中学生,她和同学正在聊考试作弊的事,话音吹到你耳朵里,你会不会当场上去一把薅住领子,厉声指责、质疑,甚至扭送派出所要求查明犯罪事实?“万一真是骗子呢?查查也不行了?”
不会吧?现实中,哪怕你心里再愤怒,在公交车上,你估计头都不会抬,继续刷手机。最多在心里叹一句:哎,这世道。
因为,人与人之间有一道界限。这个界限,就是我说的“权利”。因为有权利在,所以每个人的名誉、隐私、人格不得侵犯,哪怕你怀疑她是罪犯。
怎么到了网上,界限和权利就没了?一个公民,仅仅是因为一个视频,可以被任意有罪推定、任意批评、任意羞辱、任意暴露隐私?
网络社会就成了原始丛林?
这种民粹式的、极端的性格什么时候开始存在的?也许我们每个人,内心都住着一头野兽。[嘻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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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如果这个中学生聊的不是考试作弊,而是高考作弊、或找人把抓他作弊的老师腿打瘸,或者把学校教学大楼给炸了,你也许不会沉默,会报警。
因为这涉及公共利益。如果你就是那个老师,那么这涉及“相关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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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公权,是你的权利。监督私权,你没有这个权利。很多人要理解权利,可能要下辈子(或直到出国以后)。因为他自己生来就没享受过权利。→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