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心寒!河南焦作,岳父病重没钱治,女婿拿出8万元给他治病,为了补偿女婿,岳父把宅基地卖给了女婿,2年后,宅基地拆迁获得100多万,岳父却把100万偷偷给了儿子,剩余部分让女儿保管,女婿一怒之下将岳父的4女1儿起诉到法院,要求返还拆迁款,法院判决亮了!
(案例来源:都市报道)
赵志华正在外地出差,突然接到妻子打来的电话。
妻子语气焦急地在电话里哭着说:“咱爸生了病了,没钱治,都急的卖房了,可房子没人买,筹不到钱……”
赵志华听后赶紧安慰妻子:“你不要着急,先把家里存的8万块钱,拿出来给咱爸治病,房子咱先不买了。”
其实,赵志华存的这8万元积蓄,本来是要拿来买房的,然而,当他听到岳父生病没钱治,便毫不犹豫的就拿了出来。
赵志华钱送的及时,岳父经过治疗也很快的好了起来。
岳父很感激二女婿赵志华在最难的时候帮助自己,可他一时拿不出8万块钱还给女婿。
于是,岳父就和赵志华商量:“你拿了8万块钱给爸,那爸这个宅基地卖给你算了。”
赵志华也知道岳父的难处,既然想把宅基地作价8万卖给自己,想必也是思虑很久了,他也就答应了。
随后,两人签了一份买卖协议,而宅基地就属于赵志华了。
一转眼到了2019年,岳父卖给赵志华的这块宅基地突然拆迁了,获得了100多万的拆迁款。
岳父却偷偷领了这100多万的补偿款,拿出100万给了儿子,剩余部分给几个女儿保管。
岳父安排好这些钱之后,没多久就去世了。
赵志华得知这件事后,就别提有多心寒了,当初自己本可以在江苏买一套房子,可为了给岳父治病就放弃了买房。
没想到,自己的一片善心,最后却换不来岳父的公平对待!
赵志华去找小舅子要那100多万的补偿款,想着他总得顾念点情义吧!
当赵志华开口跟小舅子说明来意后,没想到,他却一副我就不给你,你又能把我怎么样的态度。
赵志华非常气愤,当初他可是和岳父白纸黑字签了买卖宅基地的协议的。
赵志华跟小舅子争论:宅基地我已经买下了,拆迁款也应该归我啊,你说是不是这么个道理?
小舅子扬言道:你和爸的事儿我不知道,我也不管,你找我有什么用。
赵志华气呼呼的说,你不能昧着良心说话吧,当初咱爸生病没钱治,我可是放弃买房给他治病的。
小舅子有些心虚但还是强词夺理的说,你帮了我承认,但是后来的事都是咱爸交代的,你跟我说不着。
赵志华看小舅子是一点道理都不讲,沟通这个办法是行不通了。
于是,赵志华将岳父的四个女儿和小舅子起诉到了法院,要求返还全部拆迁款。
1、赵志华认为,他和岳父签了宅基地买卖协议,所以,拆迁款应该归自己。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五条: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岳父在2017年生病没钱治疗,赵志华拿出8万给岳父治病。
后来,岳父康复后,将宅基地作价8万卖给了赵志华。
而后,在2019年宅基地获得百万拆迁款。
岳父和赵志华签订了宅基地买卖协议,双方之间的宅基地转让合同是建立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的。
所以,赵志华和岳父签订的宅基地合同是有效的。
即使未办理物权登记,也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2、赵志华可以获得拆迁款吗?
《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一条: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实行为设立或者消灭物权的,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发生效力。
拆迁补偿款通常是对被拆房屋及其所占土地的补偿。
赵志华通过有效的宅基地转让合同,拥有了宅基地的使用权,成为合法的权利人。
因此,当宅基地被拆迁时,赵志华有权获得相应的拆迁补偿款。
而岳父偷偷将拆迁款领取后,直接打到儿子账户的行为,侵犯了赵志华的合法权益。
3、法院作出公正判决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法院认为,由于岳父把钱留给了儿子,而且,还有一部分放在女儿那里保管。
所以,四个女儿一个儿子,在继承遗产范围内向赵志华返还拆迁补偿款70多万。
另外,岳父的儿子要单独向赵志华返还30多万。
法院一审判决:岳父的四女一儿把百万补偿款返还给赵志华。
儿子不服提出上诉,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最终,法院执行让四女一儿将百万补偿款如数支付给赵志华。
老人偏心办出糊涂事,导致兄弟姐妹的亲情也没有了,也寒了女婿的一片孝心!
对于这件事你怎么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