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全国多地宝马4S店在经历了一场激烈的价格战后,突然出现了大规模拒不交车的现象。这一波拒交车潮,让不少满怀期待的消费者措手不及,其中更是有不少消费者在提车时遭遇了临时的加价要求,金额高达3万元。
在重庆,一位消费者透露,他于5月29日与重庆宝渝汽车销售服务(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购车合同,车型为宝马i3,价格为17.45万元,并支付了定金。然而,在临近提车之际,他却被告知需要额外支付3万元才能提车。经过多次与4S店协商,对方先是提出加价1万余元的方案,随后又改口称车辆已停产,无法交付。如此反复无常的说法,让消费者感到无比愤怒和失望。
而在郑州,也有消费者遭遇了类似的遭遇。一位消费者在6月底与郑州宝莲祥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签订了宝马i3的购车合同,定金和贷款方案均已敲定,然而临近交付时,却被告知车价要上涨2万元,并且需要换成三年免息的金融方案,否则无法提车。这种突如其来的加价和改变交易条件的行为,让消费者倍感无助和困惑。
这些拒不交付的情况并非个例,而是涉及到了重庆、郑州、深圳、苏州、东莞等多地的消费者。涉及的车型包括宝马i3、ix3、3系等热门车型。多数消费者在5月底6月初签订了购车合同并支付了定金,然而在7月提车时却遭遇了临时的加价要求。即便部分消费者最终成功提到了车,但整个提车过程也异常艰难,需要多次催促和协商。
对于这次拒不交付和临时加价的行为,4S店给出了多种解释。对于已经签订合同并支付定金的消费者,他们声称车辆已经停产或产量减少;而对于仅支付定金但未签订合同的消费者,则回应称总部审批未通过等。然而,在消费者看来,这些解释都不过是4S店为了逃避责任而找的借口。他们普遍认为,真正的原因是车辆价格上涨,4S店不愿意按照之前的低价销售而采取的一种手段。
针对这次事件,有律师指出4S店的行为已经构成了违约和违法。消费者与4S店签订了购车合同并支付了定金后,双方之间的买卖合同就已经成立并生效。4S店拒绝交车、临时加价提车等行为不仅违反了合同约定还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价格法》以及《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他建议消费者在遭遇此类不合理行为时应该勇敢维权,通过协商、投诉或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