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辉县,男子与前女友分手后,以送猫粮为由,强行闯入前女友家中。前女友报警后,男

雪峰说法 2024-07-27 20:32:00

河南辉县,男子与前女友分手后,以送猫粮为由,强行闯入前女友家中。前女友报警后,男子嘴上答应民警会马上离开,但却躲藏在前女友家的猫室。民警离开后,男子又闯入前女友的卧室并将前女友殴打致轻微伤。最终,男子在致前女友轻微伤的情况下,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这是为什么呢?

(来源:河南省辉县市人民法院)

21岁男子张某中专毕业后,到一家宠物店工作。

2023年4月,刘女士因养猫认识在宠物店工作的张某,认识不久后因二人有共同爱好,刘女士很快就接受张某的追求,并与其确定了恋爱关系。

然而,因二人确定恋爱关系时都没有完全了解对方。导致二人确定关系不久后,经常因琐事发生争执。

2023年7月,二人恋爱3个月后,刘女士果断提出分手。但张某不同意。双方为此多次产生矛盾冲突。

8月24日0时许,张某以送猫粮为由,来到刘女士家门口,并趁刘女士打开家门,不顾其反对,强行进入刘女士家中,并对刘女士进行控制,不让其报警。

1时40分,刘女士借机从家中逃出,到小区门口向保安求助报警。民警到场后,警告张某离开刘女士家中,且不要再以任何理由纠缠、滋扰刘女士。

张某当时表示同意,但又以拿电动车钥匙为由,返回刘女士家中,并躲藏在刘女士家的猫室中。

民警护送刘女士回家后,均以为张某已经离开。

可民警离开后,张某又从猫室中出来,潜入刘女士卧室,并又再次拿走刘女士的手机,控制其自由。

其间,张某不断对刘女士情感纠缠。二人发生争吵、辱骂,张某首先对刘女士殴打,实施扇脸、卡脖、撕拽衣物等行为,刘女士反抗并与其进行打斗。

早上9时许,刘女士因被张某纠缠导致无法出门上班。公司见刘女士没来上班且电话无法接通,于是联系了刘女士的母亲郎大妈。郎大妈得知女儿没上班后,来到女儿家中查看情况,发现女儿被张某控制后,郎大妈报警求助。之后,张某被民警依法传唤。

后经司法鉴定,刘女士身体损伤已构成轻微伤。

那么公安机关会怎么处理张某呢?

首先,仅从张某殴打刘女士来说,其殴打行为致刘女士身体受到轻微伤,只构成违法并不构成犯罪。

刑法第234条规定,故意伤害致轻伤的,构成故意伤害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其次,虽然张某有控制刘女士人身自由的行为,但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规定,控制人身自由一般要24小时以上或者三次控制人身自由,才构成非法拘禁罪。

刑法第238条规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最后,公民依法享有住宅安宁权。即任何人违背住宅内成员的意愿或者无法律依据进入公民住宅,或者进入公民住宅后经要求退出而拒不退出的行为,公安机关均可以非法侵入住宅罪依法刑事立案追诉。

刑法第245条明确规定,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的,应当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据此,公安机关以非法侵入住宅罪对张某刑事立案。

被公安机关刑事立案后,张某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表示认罪认罚,且希望能够对其从轻并适用缓刑。

如果刘女士第一次报警后,张某立即离开,从此与刘女士真正做到一别两宽,张某不会受到任何处罚。

可张某却执迷不悟,以身试法,这时检察院也不打算惯着他,不仅不同意适用缓刑还建议量刑9个月。

法院认为:

第一,张某未经住宅主人刘女士的同意,非法侵入刘女士住宅,经要求退出仍拒绝退出,影响他人正常生活和居住安宁,其行为已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

因此,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应予依法惩处。

第二,张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坦白,可从轻处罚,当庭自愿认罪认罚,可依法从宽处理。

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综上,法院经审理查明后,以犯非法侵入住宅罪,依法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九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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