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务和律师还是有很大差距的
曾存钢
2024-07-28 02:42:59
法务和律师还是有很大差距的
一般而言,法务和律师的巨大差异在于处理法律事务的专业性、逻辑性、理解能力、实操能力都相对较弱。不否认存在比律师更为优秀的法务。
我的客户某公司近年来工程欠款纠纷比较多,将不少案件交给了公司法务来处理。但是在开庭后,法官看到证据后,真是“抓头”,让法官气得差点吐血。法官心里肯定在想:“你倒好,你是成功把我变成了原告!”
法务人员处理该公司的一批承揽合同纠纷案件,主要存在以下问题:起诉状表意不够
通顺,让人难以看懂,申请网上立案时存在材料不齐全的问题,立案后多次补交证据,证据未能编写页码,证据顺序没有逻辑性,证据证明内容没有针对性和明确性,证据链不完整,案件存在很大败诉风险。
前几天,我临时代理了这个公司几个承揽合同纠纷案件,涉及到工程款项的复杂计算。当天开庭,法官在法庭开始发飙骂人后,然后要求撤诉,我表达不撤诉后,把我叫到庭外要我打电话跟公司负责人沟通撤诉问题。我电话告知公司负责人存在的问题,表示可以通过庭后补正。其实这些问题,我在接受委托后在进一步了解案情、核对证据后就已经发现了,我表示,这个案件很有可能会到二审。
因为这个案件证据多,又非常混乱,法官看了都头疼。负责的法官会帮你去整理证据,不负责的直接判败诉。跟公司负责人说完话后,我回到庭上向法官做了解释工作,然后继续开庭。最终法官给双方新的举证期限补充证据并提交书面代理词说明案件情况。
庭后,我认真反复查阅案件材料,对所有证据进行重新编排页码,并要求公司提供其他能够证明待证事实的证据。并提交了代理词和详细的计算过程、计算依据、逐项列明哪一笔款项对应的是证据哪一页。这样下来,法官看了就会一目了然,一看就懂,省时省力,也可以直接判决支持我方诉求。
律师就是要将工作做细,要做好法官的助手,要有法官思维来办案审案,让法官写判决书更加省时省力。而法务由于经验、专业等方面的不足,很难做到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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