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2020 年 6 月,年近九旬的患者张静华因发热在邯郸市第一医院老年病二科住院,后转入呼吸二科。7 月 3 日,其出现“心动过速”等症状,医护为其使用有创呼吸机。家属孙树森质疑母亲当时血氧饱和度良好却用上呼吸机。
呼吸二科主任郭瑞霞解释因老人综合状况不佳所以使用。张静华上呼吸机两三天后曾拽掉,此后 10 天痰液检查未发现真菌感染。但 7 月 15 日在血氧饱和度正常情况下,医护再次为其使用呼吸机。使用一个多月后,患者肺部感染多重耐药病菌,诊断为Ⅱ型呼吸衰竭等,转至重症医学科,5 天后死亡。
家属与医方协商不成后起诉,司法鉴定认定医院诊疗行为有过错,与患者死亡存在因果关系。丛台区法院一审判决医院承担 70%责任,赔偿 23 万余元。原告上诉,邯郸中院终审判决医院承担 80%责任,赔偿 26 万余元。孙树森将赔偿款全部捐献。
此后,孙树森继续向卫健部门举报呼吸二科主任郭瑞霞、主治医师闫秀萍。2024 年 7 月 29 日,邯郸市卫健委查明,二人对患者诊疗行为负主要责任,存在过错,与患者死亡有因果关系,且闫秀萍未按规定告知医疗风险,二人违反医师法规定。邯郸市卫健委遂作出行政处罚,吊销二人医师执业证书。8 月 3 日,孙树森就此事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丛台西派出所已受理。
据报道,2020年6月,年近九旬的患者张静华因发热在邯郸市第一医院老年病二
锋哥爱生活
2024-08-04 12:24:34
0
阅读: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