讹天讹地讹空气!河南,一男子停车在路边等朋友,突然看见一个大爷骑着电动车摔跤了,大爷摔得人仰马翻,半天爬不起来。男子好心过去帮忙,把大爷扶起来坐好,又帮忙把他的车放好。没想到男子刚离开,大爷一个举动,震碎男子三观。
(案例来源:速看视讯)
罗文来是一个包工头,做水电安装的工作,上个星期,有一个朋友给他介绍一个工地。
8月14日那天早上,罗文来打电话给他朋友,约他一起去看工地。
早上9点左右,罗文来开着他的小车就出门了,他朋友住在郊区,他要去那里接了朋友才能一起去工地。
罗文来来到朋友的村口,把车停到了路边,然后打电话告诉他朋友快点来,他已经在村口等了。
就在罗文来坐在车上等朋友的时候,他突然发现,一个大爷骑着一辆电动车,急匆匆地向他这边驶来。
看大爷那样子,像是车子刹车失灵了,又或者是大爷的车技不好。
他双手紧紧地握住电动车手把,电动车摇摇晃晃飞快向前冲,大爷的两条腿,拼命地踩住地板,想要将车子停下来。
可最后,大爷还是摔跤了,摔得人仰马翻,大爷在地上挣扎半天起不来,他的电车也倒到一边。
罗文来看到这情景,很是心疼大爷,那么大岁数了,不知道有没有摔伤。
罗文来没有多想,打开车门就冲出去,他来到大爷旁边,先把压在大爷身上的车子抬起来放好,然后把大爷扶起来坐好。
他问大爷,有没有事,受伤了没?大爷,摆摆手说没什么大碍。
罗文来简单查看了一下大爷,见他似乎也没有摔伤哪儿,就起身离开了。
本以为,大爷会感谢自己。没想到,接下来,大爷的举动直接震碎罗文来的三观。
罗文来刚坐到车上,就看到大爷先四下看了看,然后起身,踉踉跄跄地跑到罗文来的车子旁边,然后再倒下。
一边躺下,还一边喊道:哎哟,好疼啊,好疼,小车撞人啦,赔钱吧,好疼啊,带我去医院检查。
罗文来下车,看着大爷这样子,惊得下巴都准备掉了。
明明自己救他,反过来却被他给讹上了,真是好人难做。
罗文来问大爷,你这是怎么回事,是你自己摔倒的,我还好心扶你起来,你怎么恩将仇报啊大爷?
大爷没有理会罗文来,趴在地上,装出一副很疼的样子,嘴里还还不停地乱喊。
天气越来越热,罗文来真担心,大爷这么躺着把自己给躺中暑了。
所以他劝大爷,先起来,还拿一瓶水给大爷,劝他喝口水。
可大爷啥都不想要,只想讹钱,罗文来很无奈,他只好报警处理。
没多久,警察来了,大爷的儿女也来了。
警察调取了周边的监控,大爷的儿女看到监控后,很是没面子,同意警察把罗文来放走。
可大爷还不死心,嘴里依然问道:“难道小车没一点责任吗?”
这个视频一发出来,引发广大网友热议:有人说:“这糟老头,分明是敲诈勒索,直接判入刑,吃牢饭”
有人说:“什么叫碰瓷,这就是敲诈诬陷,明明是犯罪,这样的就应该判刑”
还有的人说:“治这种的唯一办法就是把视频在村头24小时播放,一个星期不行,放一个月!”
那么,从法律角度,该如何认定这个事呢?
1、大爷说罗文来撞到他了,那么大爷应该拿出证据,证明自己是被罗文来的车撞到的。
根据《刑事诉讼法》中关于证据的规定:当救助者被诬告时,应坚持“谁主张谁举证”的诉讼原则,要求被救助者拿出证据来证明其主张。
如果无法证明,则不能适用公平责任,而应当认定救助者无责任。
这体现了法律对救助者的保护,防止其因好心之举反而受到不公正的指责和索赔。
本案中,罗文来本是好心救大爷,没想到大爷反过来却想跟罗文来索赔,罗文来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2、如果罗文来好心救助大爷,导致他受到伤害,罗文来不承担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如果说,罗文来在实施救助过程中不小心让大爷受伤,则罗文来不承担法律责任。
3、讹人属于敲诈勒索罪。
根据《刑法》第两百四十七条规定:敲诈勒索是指具有非法占有为目的,对公私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使用威胁或者要挟的方法,勒索公私财物。
大爷故意躺倒罗文来的小车旁边,制造出是罗文来撞伤他的表象,要求罗文来赔钱。
要挟罗文来,不给钱就不起来,大爷的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罗文来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利。
本案中,民警经过调取监控发现了大爷的丑陋行为,还罗文来一个公道,大爷的儿女也自觉丢尽脸面。
如果救人反被讹,做好事还被倒打一把,试问,以后还有谁敢做好事?
对此,大家怎么看?欢迎留言讨论。
钢材专蛀
当前的大环境,真的很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