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贵州省黔南州三都县法院公布了一宗情感纠葛引发的网络侵权案。此案中,男子平某因情感受挫,采取了极端手段报复前女友莫女士。
平某与莫女士曾是一对恋人,但年初分手后,平某心生怨恨,竟擅自将恋爱期间拍摄的莫女士私密影像,配以恶语相向的文字,大肆发布在微信朋友圈、抖音等社交媒体,甚至怂恿亲友转发,意图让莫女士名誉扫地。平某坦言:“她以性格不合为由提出分手,我难以接受,便决定让她也尝尝痛苦的滋味。”
莫女士面对突如其来的网络暴力,深感羞辱与无助,她坚决表示:“他的行为让我颜面尽失,我必须通过法律手段恢复名誉。”在多次协商无果后,莫女士毅然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经审理认定,平某的行为严重侵犯了莫女士的名誉权和隐私权,不仅损害了其个人形象,还对其社会评价造成了负面影响。据此,法院依法判决平某立即删除所有侵权内容,并在网络上公开向莫女士道歉,同时承担精神损害赔偿金1.6万元。
此案例再次敲响了警钟,提醒人们在处理情感纠葛时应保持理智,避免采取过激行为。同时,也为受害者树立了通过法律武器捍卫自身权益的典范,彰显了法律对侵犯个人隐私和名誉行为的零容忍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