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2023年10月4日,欧盟委员会发起了针对中国产纯电动汽车的反补贴调查。2024年6月12日,欧盟委员会预披露了临时反补贴税率,有意对中国产纯电动汽车加征17.4%至38.1%的临时反补贴税。7月4日,欧盟委员会公布了初步裁定,宣布自7月5日起对来自中国的纯电动汽车征收临时反补贴税,税率小幅调整为17.4%至37.6%。
而今,在经过多轮磋商后,欧盟委员会于8月20日公布的最终草案中,临时反补贴税率再度有了小幅调整,为17%~36.3%。也就是说,再加上原有的10%的基础关税,中国产纯电动汽车出口至欧盟,最高会被征收46.3%的关税。相关方需在8月30日前就欧盟草案提交反馈并申请听证会。随后,欧盟委员会将向欧盟成员国提交一份“最终决定”,并由欧盟成员国进行投票,除非获得特定多数(代表65%欧盟人口的15个欧盟成员国)的投票反对,否则欧盟委员会的草案将得以实施。最终决定将于10月30日前公布,这些关税措施有效期为五年。针对欧盟最新的决定草案,中国商务部8月20日回应称,欧方此次公布的终裁披露并未充分吸纳中方意见,仍坚持错误做法,裁出高额税率,还利用抽样区别对待中国不同类型企业,扭曲调查结果。该终裁披露是基于欧方单方认定的“事实”,而非双方共同认可的事实,中方对此坚决反对、高度关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