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乌兰浩特城市管理部门对于商家“贴招聘信息就要处罚200到1000元”这件事

幼丝趣事 2024-09-19 15:30:33

内蒙古乌兰浩特城市管理部门对于商家“贴招聘信息就要处罚200到1000元”这件事,我觉得不能简单说自己是解释不到位,自我批评自我反思就可以了,如果这件事不被网络发酵到现在被这么多人知道,这个店家到底最后会不会被罚款真的不好说! 要我说这件事应该有一个处理意见: 第一分管综合执法大队的副局长诫勉谈话一次; 第二负责这个辖区的综合执法中队队长副队长警告处分一次; 第三贴罚单的带队工作人员记大过处分一次; 第四取消该单位年度“文明单位”评选! 我想说我们城市不能没有管理部门,城市也需要管理部门,但是我们的城市管理部门应该是公众的服务者而不是虎豹豺狼,不能做一些“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的事情,为什么非要你指定的A4纸打的广告才行,难道哪个领导和这个纸的提供商有什么关系?为什么人家在自己门上而且是里面贴一个简单的招聘广告都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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