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株洲那起严重交通事故非常复杂,到底谁应该负责任,负的是民事责任、刑事责任还是

王五说说看吧 2024-09-23 17:39:08

湖南株洲那起严重交通事故非常复杂,到底谁应该负责任,负的是民事责任、刑事责任还是兼有之?有好几种情况,来分析一下。 事情的大致经过是出租车追尾网约车,后者失控后行驶入对向车道,撞到了好几辆非机动车导致6人死亡、8人受伤。 情形1:被撞的网约车司机操作失误。 这种情形下是比较容易定责的,网约车司机要对交通事故负主要责任甚至是全责。 有人可能会说,网约车是被出租车追尾的,也是受害者。这话没错,但追尾和之后的撞人没有任何关系,每天都有大量追尾,被追尾的车最多也就发生几米的位移,在网约车司机误操作导致严重事故的情况下不存在什么责任。 情形1的法律责任划分应该是,出租车司机赔偿追尾导致的网约车受损;网约车司机除了承担6死8伤的民事赔偿外还涉嫌触犯了交通肇事罪,本案不存在逃逸,肇事者最多面临7年牢狱之灾。 情形2:网约车被撞后车辆失控。 这种情形很复杂,又可以分成两小种,第一种是车辆失控是由于撞击造成的。 此时,网约车司机不承担任何责任,无论刑事、民事都不承担。出租车司机惨了,赔偿网约车的车损是小头,伤亡人员的所有赔偿也是他承担。 另外,出租车司机变成了可能触犯交通肇事罪的嫌疑人。这是因为事故是网约车失控导致的,而让网约车失控的是追尾事故,由此推定追尾引发了这起严重交通事故。 第二种是网约车失控不是追尾导致的,或者说按照正常情况下这种程度的追尾不至于让被撞车辆失控,是网约车辆本身的设计或制造缺陷导致的。 这时的民事赔偿责任由网约车厂商承担,网约车司机没有任何责任,出租车司机可能有次责,也可能完全无责。而刑事责任方面,两位司机都不用承担,汽车制造商有可能触犯与产品质量不合格相关的罪名,如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大家觉得可能会是哪种情形呢?在调查结果还没出来前我无法确定,但根据常规判断第一种的可能性比较大,因为车子被追尾就出现失控实在让人难以想象,之前也没看到过相似的事件报道。 当然,电动汽车是新生事物,不能用常规思维去判断,还是等待警方和第三方机构的调查、检测报告吧。 以上纯属个人观点,欢迎关注、点赞@王五说说看 ,您的支持是对原创的鼓励!

0 阅读:54
王五说说看吧

王五说说看吧

感谢大家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