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西安,8岁男生睡不着,就讲话,老师过来,朝着他的屁股,用手打10下,用拖把杆打10下,拖鞋打10下,打得屁股都通红通红的,两天后屁股青黑了,老师才联系家长,家长看到后,心疼不已,就报了警。 (来源:大象新闻) 刘佳和丈夫在工地上,挥汗如雨,为了家里的生活更好一些,他们把8岁的孩子放学校睡觉,然后在工地上起早摸黑地干活。 正在她擦汗的时候,接到了学校打来的电话,说她的儿子屁股都青黑了。 接到这个电话,她没有想太多,孩子才8岁,在学校也许会调皮,也许会到处乱跑,摔到屁股,屁股会青黑也正常。 她正忙得一塌糊涂,就跟老师说,拍照看一下严不严重,不严重的话,刘佳觉得这不是什么大问题。 但是老师跟她说,还是见面看比较好,刘佳这才意识到,孩子的问题可能比较严重。 她看着工地的活,一件件等着她干,她有点迟疑了。却不料,老师直接把孩子带到了他们干活的工地。 当他们看到孩子屁股的那一刻,她心都碎了,孩子的屁股竟然青黑成那样了。 她心疼地问儿子,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孩子委屈地哭了,说出了这件事情的来龙去脉。 原来那天他睡不着,就憋不住说话了,结果被老师发现了,老师过来按着他的腿,然后就用手打他屁股,孩子记得很清楚,是10下,紧接着老师还是很生气,拿来了拖把杆。 那一刻,孩子老实了,可是老师还是毫不留情地往他屁股打了10下。 紧接着还不解气,拿起他穿的拖鞋,往他屁股又打了10下。 孩子摸着疼痛的屁股,当时被老师打的情景,还历历在目,实在是太疼了。 孩子调皮,老师偶尔教训一两下,其实刘佳是可以理解的。 这老师打得也太狠了吧,打30下屁股,还拿来了拖把杆,这简直不把别人的孩子当孩子,是真的打得一点都不心疼啊! 刘佳看着孩子青黑的屁股,就问老师有没有给孩子涂过药?有没有带孩子去看过医生,但她没有得到答案,只看到老师摇头。 这下刘佳才气愤了,她这才知道,孩子是周二被打的,周四才过来告诉她。 刘佳无法想象,孩子的这两天屁股会有多疼,要是孩子受伤严重,耽误了看医生,那该怎么办呀! 她真的想不明白,老师也是个成年人,看着孩子受伤,为何不涂点药呢? 她看着孩子委屈的样子,真的是非常心痛,她也怪自己没有条件,把孩子带在身边,把孩子接送上下学。 这样就可以给孩子更多的关爱,孩子也不至于被老师殴打。 如今发生这样的事情,刘佳实在不知道该怎么办,她对老师失去了信任,不敢把孩子交给他们管理了。 可是一边是生活,一边是孩子,如果接送孩子上下学,她那就无法工作,生活也会受到很严重的影响。 如果继续把孩子放在学校睡觉,她真担心这只是一个开始,后面孩子还会受到老师的殴打。 更何况孩子只有8岁,遇到这样的事情,心里肯定留下了阴影,也许看到老师都会睡不着,也许这一辈子都无法在老师那里获得信任。 孩子才刚刚上学,此后的成长路上,还有十几年的学习生涯,小小年纪就遭到老师殴打,估计这十几年都会害怕老师。 刘佳是真的担心孩子对学习产生了恐惧,其实孩子屁股上受点伤,只要不影响身体健康,她也是能接受的,关键是孩子心理的创伤,她无法估量。 她越想越害怕,越想越担心,也越想越愤怒,这才报了警。 那么该如何通过法律的角度,来认定此事呢? 1、孩子只有8岁,老师一个成年人,用力在他的屁股上打30下,打到青黑为止,这样的行为明显已经构成了故意伤害他人的行为。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不管是老师,还是别人,都不能如此打别人的孩子,老师应当受到处罚。 2、孩子在学校发生这种事情,学校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民法典》第1200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对于孩子来说,在学校就希望能够开心学习,如果伤害来自老师,肯定会给他留下心理阴影,所以学校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3、老师变相体罚学生,这是不允许发生的事情。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5条规定,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对于孩子来说,父母打屁股,这是一种敬畏,但是老师打屁股,可能就是一种害怕。 对此,你有何看法?(刘佳为化名)
陕西西安,8岁男生睡不着,就讲话,老师过来,朝着他的屁股,用手打10下,用拖把杆
天狼看法
2024-09-28 12: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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