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上不会掉馅饼!”上海浦东,男子在网上结识一名年轻漂亮的“女子”,“女子”声称

陈士杰谈国际 2024-09-29 18:21:50

“天上不会掉馅饼!”上海浦东,男子在网上结识一名年轻漂亮的“女子”,“女子”声称自己丈夫不在身边很寂寞,引诱男子,并以使用情趣用品发生关系更刺激让男子为其购买女性情趣用品。男子禁不住诱惑,为对方购买了情趣用品,对方又让男子拆开看看,谁料,男子打开确认无误后,再联系对方发现已经将自己拉黑,而后联系商家退货,商家又以产品已拆封为由拒绝退货。男子顿觉上当受骗,报警,结果发现上当受骗的不止自己一个!(来源:裁判文书网)

据悉,男子阿强(化名)在网上结识了一名“女子”,后见对方头像照片中的女子,面容姣好,身材婀娜,一下子被对方吸引。

对方在与阿强聊天过程,言语间尽显妩媚与柔情,还声称自己的丈夫长期不在身边,内心十分寂寞,渴望有人陪伴。阿强便起了坏心思。

随后,阿强向对方多次发红包示好后,提出了与对方发生关系的请求。对方不但没有拒绝,还提出让阿强在某淘宝店铺为自己购买情趣用品,绘声绘色地描述如何使用情趣用品会让两人之间的关系更加刺激。

阿强起初还有些犹豫,但最终还是没能抵挡住内心的欲望和对方的软磨硬泡,为对方购买了价格不菲的女性情趣用品。

情趣用品到手后,对方又撒娇般地让阿强拆开看看是否完好。阿强满心欢喜地照做了,结果,拆开包裹仔细检查确认无误后,却突然发现被对方拉黑。

阿强如梦初醒,意识到自己可能上当受骗了,随后联系商家退货,希望能挽回一些损失。怎料,商家又以产品已拆封影响二次销售为由,拒绝退货。

认为对方和商家是一伙的,阿强随后便报了警。

警方随后介入调查,结果发现与阿强聊天的“女子”并非女子,而是男子陈某。

同时查明,陈某确实与网店之间存在关系,系涉案网店的业务员。

涉案网店系由廖某等3名男子合伙开的,廖某等3人雇佣并培训陈某等多名业务员,通过虚拟手机定位,利用网络聊天工具搭识不特定陌生男性,使用固定话术,虚构丈夫不在身边的寂寞少妇人设,诱骗被害人多次发送红包,并以发生关系需要使用情趣用品寻求刺激为诱饵,诱骗被害人以高价在其注册的淘宝店铺内购买女性情趣用品,之后诱导被害人拆封产品,确保产品不能退货,造成被害人财产损失。

诈骗是指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客观上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使对方基于错误认识交付财物的行为。

警方认为廖某等3人及陈某等业务人员通过虚构事实的方式骗取他人钱财的行为,已经涉嫌诈骗罪,而后对廖某等3人及陈某等业务人员立案调查。而后移送检方审查起诉。

面对检方的控诉,廖某等3人及陈某等业务人员选择认罪认罚。

《刑法》第26条、27条规定,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法院审理后,认为廖某等3人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陈某等业务员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依法减轻处罚。

《刑法》第266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这里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分别是指,3000元至1万元以上、3万元至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上的。

由于廖某等3人团队共计销售金额为167251元,陈某在职期间团队销售金额为86642元,加之众人均自愿认罪认罚。

法院最终判决廖某等3人诈骗罪,有期徒刑3年5个月、3年6个月不等,同时处罚5万元罚金的处罚。

判决陈某等人犯诈骗罪,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罚金5000元,有期徒刑10个月、罚金3000元不等的刑罚。

最后,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廖某、陈某等人最终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惨痛的代价。

阿强的经历也再次提醒大家,一定提高防骗意识!牢记天上不会掉馅饼!苍蝇不叮无缝的蛋!

这事您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留言,与大家一起交流您的看法!

0 阅读:4
陈士杰谈国际

陈士杰谈国际

每日分享好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