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房地局通报10家物业公司物业服务不履约、服务不到位、侵占业主利益,要求相关物业公司限期整改,如果整改不力,则会依规要求相关物业公司降级、降费直至退出太原物业服务市场。这种点名道姓的通报方式,于事实有据,于居民有益,这才是物业管理部门该做该管的事情。 物业和业主之间的矛盾,主要就是物业服务不到位,该做的事情没有做好,该服务的项目没有服务到位,导致物业和业主之间关系紧张乃至对立,有的小区居民明确要求成立业委会,成立业委会之后干的第一件事就是先把小区物业炒了,另换一家为自己服务。 还有一个因素就是物业和地产之间有纠缠不清的各种关系,按正常逻辑应该是地产公司是管建设的,物业公司是管服务的。地产公司把小区建好后交给物业管理就行,工程质量是归地产公司管的,服务质量是归物业公司管的,不过在现实中,大多数建成小区的物业公司就是地产集团公司成立的,和地产公司其实就是一家人,于是地产这边为了省事,就把小区后续的工程上有些质量问题的事就交给物业来干,地产出钱,物业出力,双方是合作关系,或者说物业就是为了额外挣点钱。 又于是业主们发现有了工程质量也习惯性的找物业,服务上有瑕疵更是找物业,而物业公司在房产集团公司内部其实是个边缘部门,能挣钱,但和地产比起来,就是毛毛雨,在公司里不受待见,在地产部门眼里也低声下气。物业就成了业主、地产、集团几个方面的受气筒,自己还委屈的不行。 说到底,是物业公司在种了别人的地的同时,没有耕好自己的田,把自己是要为小区全体业主做好服务这个本职工作给放一边了。 主管部门对物业进行规范,主打的也是要物业公司履约到位、服务到位,维护全体业主利益,而维护全体业主利益和维护物业公司自身利益应该是一致的。在主管部门的规范下,只有物业和业主共努力,才能把小区建设好。
太原市房地局通报10家物业公司物业服务不履约、服务不到位、侵占业主利益,要求相关
扬菲趣事
2024-10-06 19:5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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