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主人该担责吗?广东广州,小伙是个惯偷,在一家高档小区的别墅楼踩点后,买了几个肉

洛风阐社会 2024-10-12 19:07:53

狗主人该担责吗?广东广州,小伙是个惯偷,在一家高档小区的别墅楼踩点后,买了几个肉骨头涂上毒药,扔入院中,打算毒晕看门的2条大狗,却被看家狗咬死。事发时,狗主人并不在家。出于愧疚愿赔偿4万元,却遭小伙家属拒绝。家属一纸诉状将狗主人告上法庭,索赔高达66万元!   赵某那天接到电话,差点没晕过去。家里进贼了?还被狗咬死了?这什么跟什么啊!他脑子嗡嗡的,一时间不知道该怎么反应。   回过神来,赵某开始琢磨这事儿该怎么处理。虽说是小偷,但好歹也是条人命啊。他心里有点愧疚,觉得自己多少也有点责任。要不是养了大狗,也不至于闹出人命来。   赵某跟家里人一合计,觉得得表示表示。虽说那人是来偷东西的,但就这么没了,总觉得有点过意不去。再说了,万一人家家属不依不饶的,那可就麻烦了。   想来想去,赵某决定主动联系死者家属,觉得4万块差不多了。没想到这一联系,可把人家惹毛了。   4万块?这是打发叫花子呢!死者家属气得不行,觉得赵某这是在侮辱他们。一条人命就值4万?这也太不把人当人了吧!   赵某觉得自己已经很仁义了,毕竟那人是来偷东西的。但死者家属不这么想,他们觉得赵某养狗不当,才导致了这场悲剧。   眼看着协商没戏,死者家属放出狠话,说要告到法院去。没过多久,赵某真收到了法院传票。一看诉讼金额,他差点没背过气去。66万?这是要他的命啊!   案子一开庭,双方就吵得不可开交,警方也提供了不少资料,说那死者是个惯犯,之前就因为偷东西进过好几次局子。   法院终于有了结果,死者应该清楚入室盗窃的风险,这属于故意犯罪和重大过失。赵某这边呢,对这事儿根本就没法预见,谈不上有什么过错,最后法院驳回了死者家属的诉讼请求。   这个连某明明知道人家院子里有凶猛的狗,还非要往里闯,这不是自找苦吃吗?   你想啊,连某这人也不是第一次干这种偷鸡摸狗的勾当了。之前就因为偷东西被抓过好几回,看来是一点教训都没吸取。   这次他盯上了赵某家,先是来踩点,发现院子里有两条凶狗。换成正常人,早就知难而退了,可这连某倒好,非但没被吓跑,反而琢磨起怎么对付这两条狗来。   连某想出来的办法是用毒骨头把狗毒死,这也从侧面说明,连某心里清楚得很,这两条狗有多凶猛。他知道如果硬闯,肯定会被狗咬,所以才想出这么个馊主意来。   结果呢?狗是被毒晕了,但没完全死。连某以为万事大吉了,就翻墙进去了。谁成想,这一下可捅了马蜂窝了。狗被惊醒了,一看有陌生人,那还得了?直接就扑上去撕咬。   说实话,连某这种行为,真的是自己把自己往火坑里推啊。他明明知道有危险,却还要硬闯,这不是自找苦头吗?   有人可能会说,连某也不是想害人,就是想偷点东西,用得着搭上命吗?可是你想啊,他要是不去偷,会有这种事吗?再说了,他用毒骨头害狗,这已经不是单纯的偷东西了,这是在故意伤害别人的财产啊。   还有人可能觉得,赵某养这么凶的狗,是不是也有责任?但是你想,人家在自己家里养狗,又没往外跑,这有啥错?   要是赵某把狗放出去咬人,那肯定得负责。可这是连某自己跑人家院子里去的,这能怪狗主人吗?   说白了,连某这事儿就是典型的自作自受。他明知道有危险,还非要去冒这个险,结果出了事,那不就应该自己承担后果吗?   要是法院判赵某赔钱,那以后是不是就等于变相鼓励小偷了?小偷们会不会觉得,反正出了事有人赔,不如铤而走险?这样一来,岂不是天下大乱?   再说了,连某这种行为,本质上就是在挑战法律底线。他不尊重别人的财产权,还想伤害别人的宠物,这种行为本身就是违法的。现在出了事,凭啥让守法的赵某来承担责任?   所以啊连某这事儿就应该自己负责。他明知道有危险还要去,那就得承担可能出现的后果。   这事儿最大的教训就是:千万别干违法的事!你看连某,为了偷那么点东西,搭上了自己的命,值得吗?所以啊,大家还是要好好遵纪守法,老老实实做人。   你对这件事有什么看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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