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汉川,一名男子见情人不愿离婚和他在一起,于是便想要回为情人花的钱。被情人拒绝后,男子潜入情人家中,偷拍夫妻俩的私密照以此做要挟。法院最终这样判了!
(案例来源:潇湘晨报)
刘志伟在一次聚会中认识了高佳,高佳身材修长笑容甜美,这让刘志伟一下子就沦陷了,他开始疯狂追求高佳。
明知道高佳已为人妇,刘志伟还是不肯放弃,最终,高佳禁不住刘志伟的攻势,投入了刘志伟的怀抱。
两人发展迅速,浓情蜜意,只要一有时间就会黏在一起。刘志伟非常宠爱高佳,可以说是对她有求必应。
高佳是个讲究品味的人,在生活中的要求非常高。刘志伟为了讨高佳的喜欢,没少为她花钱。每到节日,他还会给高佳买各种金银首饰。
高佳见刘志伟对她这么好,也是心花怒放,在和刘志伟在一起时,就更加温柔体贴了。如此一来,刘志伟就更加依恋高佳了。
他不再满足于和高佳短时间的温存,想要长久地和她在一起。刘志伟多次和高佳谈起这个话题,想要她离开自己的丈夫,和他在一起。
刚开始,高佳还不太情愿,在刘志伟多次的表白心迹下,她终于松口了,表示只要刘志伟能对她好一辈子,她会处理掉和丈夫之间的婚姻的。
刘志伟听了乐坏了,回到家就和自己的妻子提了离婚。等他把自己的事情处理好以后,便迫不及待地把这个好消息告诉了高佳。
刘志伟这飞一般的速度吓了高佳一跳,她应和刘志伟表示,给她一点时间,她会慢慢和丈夫理清关系的。
刘志伟得到高佳的回复以后,心里安心了很多,他期待着高佳能尽快脱离,然后来到他的身边,整个身心全部属于他。
在这种快乐的期待中,刘志伟并没有改变对高佳的态度,几乎把自己赚来的钱都花在了高佳的身上。
正当他沉浸在马上就能永远和高佳在一起的快乐中时,他撞见了高佳和丈夫在一起,那一幕刺痛了刘志伟的心。
那天刘志伟下班后,正要去找高佳,突然看到高佳走了过来,她手挽着一名男子,两人有说有笑地走进了一家餐馆。
看着高佳和她丈夫的那种亲密,丝毫没有闹掰的样子,这让刘志伟十分难受。高佳明明答应他会尽早和丈夫结束婚姻,为什么到现在两个人还在一起呢?
刘志伟第一次和高佳大吵了一架,高佳冷着脸摔门而去,两人不欢而散。后来,刘志伟又找了高佳好几次,但是高佳始终没有给刘志伟一个清晰的答复。
刘志伟非常崩溃但又无可奈何,因为高佳不但不实现承诺,而且现在都很少搭理他了,他想要讨个说法,但是却不知道去哪里说理。
他心里难受,但是高佳那里却没有任何动静。被高佳冷落了一阵子以后,刘志伟没有办法,只能退而求其次,尽力挽回一点损失。
刘志伟想到自己为了高佳家庭破裂,还花了很多钱。现在人也没有,财也没有,可以说是人财两失。
因此他向高佳提出,要求她把以前花他的钱都还给自己,还有首饰啥的,也都一并还给他,也算是弥补了他的一点损失。
高佳虽然嘴上答应了刘志伟的要求,但是却没有实际行动,刘志伟迟迟没有拿到高佳退还的钱和首饰。
刘志伟非常生气,他想着要找一个方法来教训一下高佳和她丈夫,好让他们把钱和财物都还给自己。
他趁机偷配了高佳家里的大门钥匙。然后趁没有人的时候潜入进去安装了摄像头。很快,高佳和她丈夫亲密的画面就被刘志伟尽收眼底。
之后刘志伟便将里面的内容截取保存成图片,然后告诉高佳夫妇说如果再不还钱和东西,他就将这些图片全都发布出去。
高佳没有理睬,她以为刘志伟只是说说而已,可能有她和她丈夫的私密照片呢!刘志伟一气之下,真的把照片公布在网络上。
高佳夫妇惊慌失措,他们没有想到刘志伟会做出这样子的事情。三人大吵一顿,甚至大打出手。
刘志伟和高佳夫妇之间的情感纠葛在法律上可以如何分析?
1、《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规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刘志伟和高佳在自己有家室的情况下,两人还在一起,他们的关系不但不受法律的保护,而且还有是违反民法典的规定的。
2、《民法典 》第一千零三十三条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二)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 (三)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 (四)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
刘志伟为了要回自己花在高佳身上的钱财,私自进入高佳的住宅,并且拍摄偷窥公开高佳夫妇的私密生活,这样的做法已经侵害了他们的个人权益。高佳夫妇可以向刘志伟要求索赔损失。
3、《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规定,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刘志伟没有经过允许,背着高佳和她丈夫进入他们的家中,这样的做法已经构成了非法侵入住宅罪。
考虑到刘志伟和高佳间有经济纠纷,最终法院判处刘志伟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对于本案,你怎么看?(文中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