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一老太看见宾馆在办喜宴,新郎新娘家人正在散发喜糖喜烟,老太也想沾点喜气,立

岔气查理 2024-10-22 10:58:34

河南,一老太看见宾馆在办喜宴,新郎新娘家人正在散发喜糖喜烟,老太也想沾点喜气,立刻就去抢夺喜糖喜烟,抢完后老太刚想离开,谁知没走几步就晕厥过去,医院抢救无效,老太去世,家属暴跳如雷,一纸诉状告到法院,向新郎新娘宾馆索赔147万!

(案例来源:裁判文书网)

李阿姨拿着个布兜,一大早就去买菜,她已经70多岁,满头花白。

李阿姨最爱热闹,哪里人多就往哪里去,她最爱的就是到广场上溜达,每天雷打不动的去跳舞锻炼身体。

孩子们看她乐此不疲,也没有阻止她的爱好,孙子们都已经长大上学,李阿姨有大把的时间用来闲逛。

这天她走到一个宾馆门前,大红色的彩灯挂满了两边,鲜艳的花篮摆在两旁,宾馆今天要办婚宴。

很快就到了接新娘的时候,一排婚车开来,新娘新郎都从上面下来,一群人拥着他们朝里面走去,新郎家人在向围观的群众散发喜糖喜烟。

外面的人越围越多,都想沾上婚礼的喜气,李阿姨也和他们一样,老远看见就往这边小跑过来。

新郎家人抓着一把喜糖,又朝众人撒了过来,李阿姨抢着上去接到几颗,她满心欢喜的又捡起来几颗香烟。

一阵热闹的呼喊,大家都面带笑颜,恭喜恭喜,新郎家人感谢完祝福,扭身进去。

外面的人渐渐散去,李阿姨也打算回家做饭。

谁知她刚走几步,突然感到天旋地转,她不由得脚下一软,眼前发黑,扑通一声就倒在了地上。

新郎官周明出来迎接朋友,正好就看见昏倒的李阿姨,周明连忙拨打了120急救电话。

急救车迅速赶来,拉走了大妈,新郎新娘继续他们的婚礼典礼。

婚宴结束后小夫妻送走了客人,他们筋疲力尽回到新房里好好休息。

他们计划中想要出去进行蜜月度假,谁知一张法院传票给他们送到了家里。

新郎周亮对此大吃了一惊,原来那天抢喜糖后昏倒的李阿姨在医院里去世。

李阿姨的家属暴跳如雷,他们得知大妈是在宾馆婚礼上抢喜糖后昏倒在地。

家属一纸诉状将新郎新娘宾馆三方告上了法院,说他们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必须给李阿姨家属赔偿147万!

那么,这件事在法律上是怎么认定的呢?

1,李阿姨家属认为,李阿姨的去世,新郎周亮以及宾馆都有责任,他们没有对大妈抢喜糖喜烟尽到安全提醒义务。

《民法典》第1198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李阿姨抢夺喜烟喜糖时,他们作为婚礼组织者和场地提供者,没有对大妈尽到安全提醒的义务。

因此,李阿姨家属有权要求新郎新娘以及宾馆老板赔偿他们各种损失费。

2,周亮认为,李阿姨的去世和自己无关。

自己结婚办婚礼,撒喜糖喜烟,符合当地民俗,抢喜烟喜糖的人也都是本地村民,当时人没有很多,并没有发生拥挤推搡之事。

李阿姨在抢到喜烟喜糖时一切正常,并没有发生意外状况。

李阿姨年纪已经70多岁,医院诊断死亡原因是她本身就有心脏病,突然发生了心脏呼吸骤停才倒地身亡。

因此,李阿姨的死亡是她自身疾病导致,和新郎新娘宾馆举办婚礼撒喜糖没有因果关系。

3,法院认为,李阿姨明知自己患有心脏病,不顾自己身体情况,还要参与抢喜糖喜烟活动,她应该对自己的行为后果承担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成年人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独立承担其民事行为产生的法律后果,包括因此产生的损害赔偿责任‌。

家属既然主张,李阿姨去世和抢喜糖喜烟存在因果关系,家属必须为自己的主张举证。

《民事诉讼法》第67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但家属并不能证明李阿姨心脏骤停与抢喜糖喜烟有因果关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2条,如果当事人无法提供足够的证据来支持其主张,法院将不支持其诉讼请求,这意味着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将承担不利后果‌。

因此,法院宣判,新郎新娘宾馆无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法院驳回了李阿姨家属的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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