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永州,夫妻两人不幸遭遇横祸,丈夫拼尽全力妻子推开,自己落得终身残疾。而后,当赔偿款126万到账后,妻子选择带走所有赔偿款消失无踪。一年后,妻子回到家中,提出离婚,称赔偿款仅剩下65万,她表示愿意拿出55万。丈夫无奈答应,怎料,丈母娘不按套路出牌,遭到妻子再次反悔! (信息来源:湖南卫视寻情记,本案例为普法交流案例,非当前事件 ,均为化名) 这天,许志明在院里踱步锻炼,车祸过后,他的半边身体无知觉,日常生活依赖母亲照料。 某天,工友告诉许志明,我看到你老婆了,在一家会所门口。 许志明诧异,当初妻子周琴当初带着126万,离家出走已有一年,无法联系上她。 许志明让好友带自己去会所寻找周琴,到会所门口,他犹豫了,因为他根本不知道妻子在哪个方位。 在纠结是否要进会所时,母亲打来电话说,周琴马上要回家。 许志明又往家赶,一年多没见过妻子,她打扮得珠光宝气,和以往截然不同。 而周琴异常冷淡,连看都不多看他一眼,径直走进屋内。 许志明回想起刚出车祸那会,周琴对他关怀备至,如今判若两人,他怎么也想不明白其中缘由。 原来,在2016年,许志明和周琴外出时遭遇车祸。 生死瞬间,许志明一把将妻子推开,自己被疾驰而来的货车撞个正着。 许志明伤势极重,5次手术,侥幸保住性命,落下终身残疾,半边身体瘫痪,生活不能自理。 车祸后,周琴没有抛弃许志明,反而对他悉心呵护,鼓励他坚强面对,陪他做康复训练。 许志明心里对妻子充满感恩,一度觉得妻子是世上最温柔的人。 转眼间三年过去…… 许志明的车祸赔偿款全部到账,总计126万元。 许志明对妻子非常信任,于是,这笔赔偿款全由周琴掌管。 然而,周琴拿到这笔钱之后,对许志明的态度逐渐发生转变。 她花钱大手大脚,买名牌衣服,高档珠宝,经常彻夜不归,频繁出入高档娱乐场所。 没过多久,周琴竟然带着126万赔偿款离家出走。 她一走,许志明不知所措,生活无法自理,家里还有4个孩子需要照顾,最大的10岁,最小的才3岁。 万般无奈之下,许志明母亲每天照顾着他,一家人只能依靠1000元的救济金度日。 许志明根本找不到妻子,也联系不上她,因为周琴根本不接电话。 而这次周琴却主动给婆婆打电话,说她要回家。 周琴称自己在外面做投资生意,为了方便,她租了房子。 许志明发现,周琴竟然买了7份保险,受益人写的都是她自己。 婆婆问周琴赔偿款还剩多少? 周琴说只剩下65万了。 当许志明问她钱的去向,得到的只是周琴的搪塞,她不肯说实话。 而后,周琴提出了离婚。 许志明试图挽留妻子,念着多年夫妻情分,想着当初周琴照顾他的那段日子,而且,两人还有4个孩子。 可是,周琴离婚心意已决,不愿再和他过下去。 最终,许志明只能妥协,前往社区调解中心进行调解。 周琴提出,4个孩子一人2个,还有一套房,赔偿款剩65万,两人平分。 许家人不同意,周琴不知将那一半的钱花在何处,如今还要平分,实在不公平。 经过几小时的调解,双方初步达成和解意向。 周琴一次性给许志明赔偿款55万元,房子归许志明所有,4个孩子一人2个。 周琴和许志明说好后,正准备签字的时候…… 突然,周琴的母亲冲了进来,搅乱了一切。 周琴母亲说,许志明车祸后,在医院照顾了5个月,既然和女儿离婚。 那么,女婿应该给他5个月的护理费1.5万元。 本来周琴是同意离婚的,可丈母娘突然出现。 最终,协议没有签成,而后,妻子反悔,让许志明付丈母娘护理费。 1、许志明车祸后,收到的162万赔偿款,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民法典》第1063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第2款,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许志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交通事故获得的赔偿金,属于他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许志明因车祸获得162万,是对他个人身体伤害的赔偿,周琴无权支配。 2、周琴和许志明离婚的话,赔偿款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许志明162万的赔偿款,是用于他后续的康复治疗,有一部分是抚养子女的费用,还有一部分是赡养老人的费用。 所以,周琴如果要和许志明离婚,赔偿款不能分割,他们只能分割房子和夫妻共同存款。 3、周琴不和许志明离婚,她有义务抚养丧失生活能力的丈夫。 《民法典》第1059条: 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抚养义务时,需要抚养的一方,要求对方付抚养费的权利。 许志明遭遇车祸后残疾,丧失劳动能力,作为妻子的周琴,有责任照顾丈夫,抚养孩子长大。 另外,周琴不应将赔偿款据为己有,致使许志明依靠救济金生活,她已然违背了夫妻间的义务。 最后,许志明决定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自己的权益。 有人说,在面对金钱时,亲情一文不值!丈夫舍身救妻,反遭妻子嫌弃,可4个孩子是无辜的! 对此,您有什么想说的?
湖南永州,夫妻两人不幸遭遇横祸,丈夫拼尽全力妻子推开,自己落得终身残疾。而后,当
博仑有意思
2024-10-22 18: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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