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女子离婚3年,前婆婆突然找上门来,说女子和自己儿子结婚期间,儿子找自己借款

怀瑶看娱乐 2024-10-26 13:54:13

北京,女子离婚3年,前婆婆突然找上门来,说女子和自己儿子结婚期间,儿子找自己借款200多万一直没有还,她要求女子还一半。女子无语:我跟他结婚一场,离婚时已经说好,各自名下的财产归各自所有,我没有拿你们家的任何一分钱,凭什么让我还? 这场离婚后续纠纷,让女子始料未及。她与前夫三年前和平分手,财产分割清晰,没有拖泥带水。 三年的时光,已经让她几乎忘记了那段感情生活。就在她过上平静生活时,前婆婆的出现让一切变得复杂起来。 那天,前婆婆敲开她的门,一进屋就表情严肃,直接要求她承担200万中的一半欠款,理由是她曾与前夫共同生活,按照法律规定,债务理应共担。 女子愣了一下,随即满脸疑惑:“我和您儿子早就分开了,离婚协议里明确约定了各自的财产归属。更何况,这200万我根本不知情,也没有花过你们的钱。” 前婆婆却不为所动,坚决认为既然两人曾经是夫妻,债务就应该分担。 她强调,这200万是婚姻期间前夫从自己这里借的,借款记录上有明确日期,不容置疑。 女子感到无比委屈,当初两人离婚时的确是和平分手,她一分财产都没拿,只带走了自己的个人物品。 离婚协议中写明双方的财务独立,名下财产互不干涉,她甚至没有得到一分钱的补偿。 至于200万,她完全不知情,更未享受到这笔钱带来的任何利益。前婆婆却坚持,她作为当时的配偶,理应承担一半。 面对这番纠缠,女子最终决定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她请了一位律师,并带上当初的离婚协议,一同到法院应对这笔突然冒出来的“债务”。 在法庭上,女子的律师指出,离婚协议已经明确约定了双方的财产和债务归属,且该协议已在民政部门备案,具有法律效力。 其次,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共同债务需要有共同签字或共同认可,既然女子对此毫不知情,便不能认定为共同债务。 前婆婆则拿出了当年的借条,声称该借款发生在婚姻期间,理应属于共同债务。 法庭上的辩论十分激烈,双方各执一词。 然而,女子的律师强调,该借条上只有前夫的签名,并没有女子的名字或签字。 律师进一步指出,如果该债务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前婆婆本应提供明确证据,证明借款确实用于家庭开销,而非前夫的个人用途。 经过一番调查取证,法院认为女子对这笔借款毫不知情,前婆婆也无法证明借款的使用用途。 由于欠款并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且女子在离婚协议中已明确约定财产归属,法院判决女子无须承担该债务。 听到这个结果,女子松了一口气,总算摆脱了这个无端的纠缠。 案件结束后,女子再未见过前婆婆。她在朋友圈写道:“感谢法律让我守住了底线。爱情或许会消逝,但对生活的责任要清清楚楚。” 这起事件提醒人们,婚姻中的债务并非理所当然地需要另一方承担,是否共同签署或共同受益,才是判断债务归属的关键。

0 阅读:0
怀瑶看娱乐

怀瑶看娱乐

感谢大家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