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一女子,女儿带同学来家中玩耍,没想到将女子的两个金手镯偷走。女子选择报案,由于孩子未满 16 周岁,警方未作出刑事处罚。于是女子向对方家长提出赔偿要求,可对方母亲表示要按照 10 年前购买的价格进行赔偿,并且还得打欠条!女子对此回应:“当下的金价都已经涨了一倍多,按照以前的购买价赔偿怎么可能呢?” (信息来源:小莉来帮忙) 李女士和老公感情甚笃,在十年前的结婚纪念日,老公赠给她两只金手镯。然而,李女士始终舍不得佩戴,将放于房间抽屉中的首饰盒内。 这一天,李女士由于碰上重要且讲究的场合需要佩戴首饰,因而打开了首饰盒,没想到被惊到了,原本放在里面的那两个金手镯居然不见了踪影! 李女士家中既未遭贼,平常也极少有人前来拜访,那手镯为何会无缘无故消失无踪呢? 李女士突然想起女儿曾领一个同学到家玩耍,随即问女儿,可曾见到同学拿了金手镯? 女儿思考片刻后讲道:“我同学那天来玩时,问我你有没有金首饰,我就给她拿出来试戴了一回,但是她后来放回去了呀!” 李女士听完之后,便怀疑是同学的女儿趁着自家女儿没注意,将金手镯偷走了。随后,李女士找到了同学的女儿,而她也承认拿了两个金手镯。 李女士认为孩子年纪尚小,对她说道:“你将金手镯归还给我,这件事我便不再追究!” 然而,让人万万没想到的是,孩子竟说两个金手镯被她给弄丢了! 李女士顿感天都要塌下来了!那对手镯,当初可是花了 3 万块钱购买的。当下金价每克 600 多元,价值已经翻了一倍啊! 于是,李女士去找了对方的父母,要求他们依照价格进行赔偿,然而经过多次协商,均没有结果。 无奈之中,李女士只能报案,不过女儿的同学未满 16 周岁,行为虽涉嫌盗窃罪,警方却还是免除了刑事处罚。 而女儿同学的父母口头上答应给予赔偿,实际上一分钱都没给,并且还表示要依据 10 年前票据上的价格来赔偿, 这令李女士无法接受,自己的金手镯搁到如今早就已经增值,又怎么能依照 10 年前购买时的价格来赔偿呢? 于是,李女士寻求调解员的帮助,调解员与同学的家长取得了联系。 同学的母亲称手镯一个被孩子卖掉,一个弄丢了。孩子拿卖手镯的钱给自己买了手机,剩余的钱也花光了。 调解员向同学的母亲表示,孩子犯下错误,身为监护人应当承担责任,应当予以赔偿。 同学母亲说,孩子犯了错,她肯定会赔,只是当下拿不出钱来,只能写个欠条分期赔付。并且她认为按照当下的金价去赔不太合理,应当按照购买时的价格赔偿! 而李女士觉得就应当依据现在的市场价进行赔偿,不然家长都让孩子去偷金镯子,然后依照以前的价格赔偿,那不全都能发财了? 两人争吵没有结果,李女士声称只能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此事引发了广泛的热议,有网友表示,按照当下的金价来算,也就是 6 万多元,只给人家 3 万是怎么想的?关键是这个孩子,目的性十分明确,去人家家里先询问有没有首饰金货,平常没少做这种事吧! 也有网友称,什么样的家长,教育出什么样的孩子!小时候偷针,长大了偷金,这一开始起步就偷金子! 还有网友说,加起来70多克,那就应该购置70多克同样重量的物品赔偿给人家,并且还得赔礼道歉,按照票价赔偿人家,这怎么能合适呢? 1. 那么从法律角度该如何看待此事件呢? 女儿同学偷取金手镯,这构成了我国刑法范畴内的盗窃行为。只是由于该未成年人未达刑事责任年龄,不应予以相应的刑事处罚。 但李女士有权向该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提出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要求。 2、赔偿应依据市场价还是购买价? 依据《民法典》第 1184 条规定,对他人财产造成侵害的,财产损失依照损失出现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予以计算。 这就意味着,在进行赔偿时,通常应当参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并非购买价格。市场价格能够更确切地体现物品在损失之际的实际价值,进而能更公正地确定赔偿数额。 由于金价处于浮动状态,现今金价每克 600 多元,理应按照当下的市场价进行赔偿! 对此,大家有什么想说的?
河南一女子,女儿带同学来家中玩耍,没想到将女子的两个金手镯偷走。女子选择报案,由
博仑有意思
2024-10-29 17:4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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