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奠定疆域说”本身就是在耍流氓。 以西藏为例,元、明、清三代对藏政策是有连续性和渐进性的,元代确立八思巴对西藏的处置权,明代因俗册封各级僧官,到清代有了金瓶掣签等制度。 但这些被人津津乐道的“将西藏纳入统治范围”的政策不是凭空而来,而是继承前朝的影响力然后更进一步,本质上就是对传统统治范围的一种延续和发展。 如果我们要感谢清朝,那是不是更该感谢明朝和元朝? 可实际上,我们只应该感谢新中国。 明朝后期力量萎缩,对历朝历代的传统势力范围失去了影响力;清朝晚期别说传统势力范围了,影响力止步于满城,粤不奉诏你又能如何。说白了,强宣称归强宣称,没有足够的军事力量你什么也拿不到。
清朝起的最大作用是继承,继承了历朝历代的宣称。 换个姓氏取代明朝,只要它还承认它对历朝历代的继承性,在十八世纪和十九世纪进入全胜时期能起到相同作用。我为啥强烈反对过于拔高所谓的满清的奠定说,因为晚清由于几代皇帝的愚蠢和短视,提供了大量诸位并不喜欢的“法理”。
有些人张嘴闭嘴近代法理,那这些皇帝针对西藏、青海的圣旨体现的法理你要不要承认?承认奠定说,那这些对我们不利的法理早晚会被翻出来当做干涉借口。满清皇帝短视,我们不能跟着短视。要尊重法理,那就尊重自古以来,而不是给满清贴金,这样才不会留下无穷后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