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聊城,一女子与男友同居5年并共同经营着一门生意。可当女子提出结婚后,男友却以各种理由拒绝,之后二人开始频繁争吵,甚至还大打出手。男友为了让女子净身出户,搞了很多小动作,这让女子非常生气,拿着商铺的手机准备离开,却被男友及其家人拦下,要求女子归还手机。在争执过程中,女子开车连续冲撞了男友两次,致其重伤,然后迅速逃离了现场。目前,法院判了!(来源: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 女子冯宝宝与男子王林经过朋友介绍相识,二人经过一番了解后,发现对方都有不安于现状的志向,于是决定尝试着开始交往一下。 经过半年多的交往,冯宝宝和王林正式确定了恋爱关系,并且开始了同居生活。同时,冯宝宝和王林也开始了创业计划。 为了实现共同的理想和目标,二人租了一间商铺,然后从选货、进货到销售,每一个环节都凝聚着二人的汗水与心血。为了更好地管理店铺,王林特意买了一辆小车,用于日常进货和出行。 在外人眼中,冯宝宝和王林虽未正式结婚,但却如同正式夫妻一般恩爱,这让人十分羡慕。 然而由于市场经济波动得厉害,导致商铺的生意也波动得厉害。这时冯宝宝和王林之间就产生了分歧,冯宝宝想要坚守,王林想要迅速扩张搞加盟店。 后来经过反复协商,冯宝宝同意了王林的扩张要求,可随着商铺规模的扩大,二人的精力更加分散,感觉不再像是情侣,更像是生意伙伴。 这时,冯宝宝想要退居幕后,所以她向王林提出了结婚,可是王林却不这么想,他认为现在生意正在逐步扩大,结婚不结婚的可以先放一边。 此后,二人时常因此事而发生争吵,甚至还会大打出手。在这一次次的争吵中,冯宝宝的温柔与耐心逐渐被消磨殆尽,而王林也对冯宝宝的固执与不理解感到失望透顶。 最终,王林向冯宝宝提出了分手,并且让冯宝宝自己支取2年的工资走人。 冯宝宝被王林的举动伤透了心,觉得这么多年的付出,最终却换来了这样的结局,心有不甘的她直接拿走了掌管商铺资金和监控的手机。 当王林发现手机不见后,立即和家人追了上去,拦住了冯宝宝的车,要求其归还手机,否则就报警。 冯宝宝此时心中的怨恨已经达到了顶点,她冲动之下,开车直接撞向了王林,将其撞倒在地后又从其身上碾过。 王林的家人见状立即将王林扶起,然后开始咒骂冯宝宝。谁知冯宝宝突然调转车头,再次向王林撞去,最终造成了王林重伤二级的严重伤情。 随后王林的家人报了警,警方经过调查,认为冯宝宝的行为涉嫌故意杀人罪,并将案件移交至检察院提起公诉。同时,王林的家人向法院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王林并未死亡而是重伤,那冯宝宝的行为是构成故意杀人罪还是故意伤害罪? 故意杀人罪的构成,需要行为人主观上具有杀人的目的,且实施了杀人的手段,至于被害人是否死亡,并不影响故意杀人罪的定性。 而故意伤害罪的构成,需要行为人主观上具有伤害他人身体健康的目的,且实际造成了轻伤以上伤情,即可认定为犯罪。 本案中,冯宝宝是与王林发生争吵后,开车撞倒王林,并且开车从其身上碾过,随后又调转车头再次撞击王林。 由此可见,冯宝宝开车撞伤王林一事,并非交通事故。 同时,冯宝宝拥有多年驾龄,其应当知晓开车故意撞人所带来的后果,但是冯宝宝却驾驶足以致人死亡的车辆连撞王林两次。 因此,冯宝宝的主观目的是要剥夺王林的生命,而非破坏其身体健康,故符合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 《刑法》第232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鉴于王林并未死亡,故冯宝宝的行为属于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的标准,减轻一定的处罚。 最终,法院判决冯宝宝构成故意杀人罪,处有期徒刑7年。同时,冯宝宝应当赔偿王林实际损失125915.35元。 这事您怎么看?欢迎留言交流。 关注@法律公开课 注:文中人物均化名,图中非本案当事人,仅作配图使用。
山东聊城,一女子与男友同居5年并共同经营着一门生意。可当女子提出结婚后,男友却以
雷雷说趣
2024-11-07 17:4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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