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西安,一男子驾车带88岁母亲外出游玩,未曾想,患有老年痴呆的母亲,突然高

博仑有意思 2024-11-24 20:38:51

陕西西安,一男子驾车带 88 岁母亲外出游玩,未曾想,患有老年痴呆的母亲,突然高声叫嚷,男子捂住母亲口鼻,不让其呼喊,最终,母亲窒息身亡。男子用胶带封住母亲的口鼻,接着,男子服用安眠药,割腕自尽,次日清晨,妻子发现遗书后报警,男子获救,经鉴定,男子作案时抑郁发作,法院一审、二审如此判了。 (案例来源:潇湘晨报 ) 2020 年,患上老年痴呆的王老太生活无法自理了,她的儿子安盛特意回了趟老家,把她接到西安照料。 王老太的病情时好时坏,动不动就高声呼喊,有时还会拿东西肆意乱砸一通,3 年来这种状况周而复始,令安盛心力交瘁。 2023 年开春,对于安盛而言格外艰难,照顾患病母亲时常让他精神崩溃,内心的苦痛和压力,压得他难以喘息。 更让安盛难以承受的是,母亲每天仅睡两三个小时,夜半时分闹腾,不断大声呼喊,有时排便也不去厕所…… 这些琐碎之事一点点消磨掉了安盛的耐心,折磨着他脆弱的神经。 2023 年 5 月 12 号,这一日的晚上 6 点多,安盛见母亲情绪不稳,想着带她出去散散心,或许她能平静下来。 于是,他开车带着母亲外出散心。 望着路边的景致,王老太的情绪果然缓和了一些,安盛还想只要母亲能安静下来,开车兜这一圈也算值了。 一个小时后,他开车回到小区,刚停好车,睡着的王老太醒了。 没想到,王老太突然情绪激动,不停地高声叫嚷,还拿车上的木枕头肆意乱砸一通。 安盛怕她大叫引发误会,情急之下,他伸手捂住母亲的口鼻和颈部,由于时间过长,母亲窒息死亡。 安盛见母亲不动了,他惊恐万分,那一刻,他也不想活了。 望着母亲,他脑海中冒出一个念头,万一母亲又活过来,无人照料她怎么办? 于是,安盛找来透明胶带封住了母亲的口鼻。 之后,他回了家,写下了遗书,还找到一张母亲的遗像,随后,他拿了被子,食物回到车上。 安盛做完这些后,对这个世界不再留恋,他在车里服下了安眠药后,割腕自杀。 第二天早上 7 点多,安盛的妻子发现了安盛留下的遗书,吓得她急忙报了警。 民警找到车上的安盛,并将他送往医院,安盛被救了回来。 经过鉴定,安盛患心境障碍,抑郁发作,作案时,他正处于发病期,有辨认能力,但是控制能力弱,有限定责任能力。 原来,安盛在 2023 年初被诊断为失眠,焦虑症,他那时就产生了自杀还有“带走”母亲的想法。 虽然,安盛患病了,但是,他仍要承担法律责任。 1、母亲患有老年痴呆,安盛有赡养,照顾她的责任。 《民法典》第 26 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王老太由于患病,生活不能自理,安盛作为儿子有照顾她的责任和义务。 王老太患病情绪不稳定,经常高声叫嚷,可以理解照顾病人确实要承受极大的心理压力。 但是,安盛不能因此剥夺母亲的生命,虽然,安盛是抑郁发作,但是,他有辨认能力的。 2、一审法院认为,安盛犯故意杀人罪。 《刑法》第 18 条规定: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安盛在作案时,患有心境障碍,抑郁发作,属于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 不过,安盛虽然处于发病期但是,他只是控制能力比较弱,所以,他还是要承担刑事责任的,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此,一审法院对安盛判处了,有期徒刑 10 年。 安盛提起了上诉,他认为自己没有杀人的故意。 3、二审法院判决 《刑法》第 232 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院认为,安盛供述自己是因为身体原因,才产生“带走”母亲的想法。 在母亲高声叫嚷时,安盛长时间捂住母亲口鼻、颈部,致使母亲窒息死亡。 后来,担心母亲无人照顾,便用透明胶带缠绕母亲口鼻。 所以,安盛在主观上有杀人的故意。 另外,安盛留下的遗书也可以印证。 因此,安盛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 不过,考虑到安盛作案时抑郁发作,控制能力弱,属于限定刑事责任能力人。 安盛的亲属也请求对他从宽处罚。 最终,二审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这件事,充满了悲哀与无奈,曾经想竭力照顾好母亲的儿子,最终,因为无法承受压力和绝望,踏上了不归路! 面对患有疾病的老人,那些压力和困境该如何应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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