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上诉法院拒绝驳回TikTok不卖就禁法案
美国的言论自由止步于国家安全
tiktok这个上诉的驳回完全符合美国的实践,也就是言论自由止步于国家安全。和之前很多的法学论述所谓"国家安全也要遵循法治”的理解不同,西方国家的法律体系,国家安全是一条红线和边界,法律的作用,是用来判定不属于国家安全的议题,如何进行治理。如果一个问题,被定义为国家安全问题,这个定义的过程,是遵循法律之外的游戏规则,完成的,那么这个问题,就不再继续处于法律的框架之下来进行。
就像截图这个法官的判决,他的前提是“中国是美国的对手,中国是敌国”,所以,阻止敌国收集本国居民数据,阻止敌国相关产品传播,就是个非常顺理成章的事情;根本进入不了讨论言论自由的范围,直接就判决了。
判定中国与美国的关系,判定美国国家安全的边界,就不是个法律问题;所以,在中美关系改善之前,这类问题的解决,就没有办法在美国法律框架内得到有效的解决;对中国来说,这个案例也是非常重要的:中国政府要构建有效保障中国企业海外合法利益的工具,能力和体系,因为伴随中国企业在海外的利益,无论是直接的出海,还是类似tiktok这种通过各种方式,在投资和贸易游戏规则内出现的产物,都会因为自身发展取得的成功,面临来自外部竞争对手的恶意打压,乃至直接的围猎和劫掠。
后续发展的选项也是非常清楚,tiktok没有必要主动撤离美国市场,就是看美国政府到1月19日如何执行相关禁令,中国政府要做的事情也很简单,在此过程中对与中国有关的利益进行相应的保护,包括采取必要的反制与报复措施。这一博弈也是中美长期战略博弈的一个缩影和经典案例。
后续在美国国内明面上的法律框架内,当然不是没有形式上的救济途径, 可以确认的是,当前美国国内的政治氛围,两党之间的撕扯情况,不能说出现180度反转的概率完全不存在,但是么,可以继续让事实和事态的发展,让更多的人对中美战略博弈的真实态势,有更加全面、深刻和准确的理解和把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