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和顺县女硕士被非法拘禁性侵案官方正式通报来了!张某明知卜女士患有精神疾病,仍与其发生关系并生育子女,涉嫌犯罪,已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官方的通报等于第二天连夜迅速打了胡锡进的脸!胡锡进昨天就女硕士被性侵案提出了震惊中外的无耻法盲言论“只要监护人同意,就能让别的男人和有精神疾病的被监护女性同居!”,胡锡进自我发明的上述刑法学理论学说不但与我国现有刑法有关强奸罪的规定、民法有关合法性关系的规定完全冲突,而且客观上还产生了可能误导广大群众尤其是单身群众去进行违法犯罪行为处罚刑法的严重后果,社会影响极其恶劣。
请问胡锡进,你怎么能说出如此没有法律常识和道德常识的无耻言论!民法典婚姻编和之前的婚姻法都明确规定“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请问胡锡进,哪条民事法律规定,只要监护人同意,就能让别的异性和被监护人同居的?这是不是你临时制定的胡锡进之法?
说完了婚姻法,再给胡锡进和胡锡进的朋友们普及一下刑法常识,本案性侵事实发生在2011年,此时应适用《(1984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当前办理强奸案件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答》,该解答明确规定“明知妇女是精神病患者或者痴呆者(程度严重的)而与其发生性行为的,不管犯罪分子采取什么手段,都应以强奸罪论处。”,请问胡锡进,此时你自我发明的刑法学理论学说“只要监护人同意,就能让别的男人和有精神疾病的被监护女性同居!”的具体法律依据在哪?
目前的司法关于强奸罪的认定明确“患精神分裂症患者,属精神病人,无性保护能力,与之发生性关系属强奸罪”。所以明确告诉胡锡进和胡锡进的朋友们,经过监护人同意,和有精神疾病的被监护女性同居,不但属于强奸罪,而且监护人也同时构成强奸罪的共犯!你们以后千万不要干这种事!所以包括广大精神病患者的监护人在内的大家千万不要被胡锡进所误导而走上严重违法犯罪吃牢饭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