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3号,又有人在南京因为穿日本和服引发矛盾了。在我印象当中,每年都会因为类似的事情上一两次的热搜,但这种情况总会反复出现。我认为未来还会这样,仍然会不断出现。
首先,我们来看一下这起事件。从法律的角度来看,这种行为并不是一种违法行为。去年在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的时候,曾经关于“伤害民族感情的服饰问题”征求过社会意见,但最终因为反对声音过多而被迫取消。的确,如果将其作为违法行为的话,其中的自由裁量权过大,可能会造成更多的争议与限制。因此,目前来看,除非这种穿着和服的行为造成了比较大的公共秩序混乱,才有可能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其进行处罚。但从现实的操作层面来看,进行处罚的案例并不多,更多是通过调解解决。
那么如果这件事情不违法,是不是就意味着它合理呢?是不是就可以肆无忌惮的去做呢?我觉得也不是这样的,因为我们判断事情,除了法,还有一个情的因素。法律是很重要,但它是对我们行为的一种底线约束。对人类社会来说,我们还有历史、文化、传统、价值等很多更高的东西,这些不能够完全忽略。南京在历史上有它特殊的地位,尤其是南京大屠杀的12月13号刚刚过去不久。在这个时候在南京穿着和服,可能会有很多人视而不见、予以接受;但不要怀疑,肯定会有人感到不满,并且予以谴责,这就是我们这个社会的多样性。
因此在我看来,我不太支持在法律层面对穿着某种服饰予以限制,但也不要把抵制某种服饰的行为简单等同于民族主义,或者是所谓的洗脑。这两个方向走向极端,都是不正确的。我觉得一个合理的处理方式是,在中国的范围之内,尽可能少在人员聚集的公共场合去穿,避免引发比较大的矛盾事件。当然,你完全有可以去穿的权利,但你也必须承受穿了之后被批评的结果。这就是权利与义务的相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