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4 日,贵州荔波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催缴物业费的通知:逾期未补缴的,物业企业将对欠缴人员中公职人员函告其工作单位,同时报送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及县文明办。 荔波县城建局物业工作人员回应:对于其中针对公职人员的条款,是由于有些公职人员故意拖欠物业费时间太长。 真搞笑,居然用行政手段来干预民事纠纷,住建局亲戚开的物业公司吧? 业主跟物业不管从什么角度来说都是不对等的,业主是极其弱势的存在,对于物业服务中存在的任何问题,业主都没有有效的申诉渠道,即使有也要付出百倍的代价,现在社会最大的矛盾已经是物业公司所引发的矛盾了,该是改变的时候了,现在还能为物业站台,这个部门真的该查一查了!
12月24日,贵州荔波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催缴物业费的通知:逾期未补缴的,物
远悦评社会趣事
2024-12-27 08:5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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