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利180元被罚10万后,卖羊肉老太再发声!大喊冤枉的同时,她还透露:自己是好心帮忙而已,当时顾某因为患癌急需用钱,找她帮忙处理6只羊,陈老太看他很穷,决定帮忙!就是农村乡里乡亲的帮助而已,她自己卖羊都是去屠宰场进货,一直都是守规矩!没想到这一次出了这样的事。
陈老太最后说了一句话:我的家庭就是这样,我们又不是作假的,他们罚我却要这么重。”老人的这段话看的也太心酸了…
从老太的话中,我们可以得出3个重要的结论:
1、她是出于好心帮忙,并不是为自己牟利!这些卖羊肉得的钱,都是要交给顾某治病的,可惜在出了这事后不久,顾某已经去世了!工作人员口口声声说,按照法律规定处罚的,但是,法律也规定了,如果没造成危害后果,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陈老太并非为私利,而且也是初犯,这个处罚的“度”,值得商榷一下。
2、陈老太今年64岁了,家里也有患病的公公要照顾,日子也过得紧巴巴的,之前她都是去屠宰场进货,或许根本就不知道盖章这回事!又或许,她根本就不知道自己杀的羊,需要去报备,市监局说她知法犯法有点太勉强了。
3、处罚应该跟造成的社会危害相适应,既然已经检测羊肉是合格的,那么为什么还罚的这么重呢?法律的目的是让好人不要变坏,让坏人不敢做坏事,而不是普通人或者好人逼成坏人。就这事而言,过罚并不相当,获利180元罚款10万!
陈老太家里并不富裕,这10万要是真罚了,对于这个家庭而言,无疑是天大的打击!法律不应该是冷冰冰的,司法工作也是做群众工作,陈某出于同情心,帮助晚期癌症穷人,出发点也是好意的,老一辈对法律法规的意识还是淡薄,罚的算巨款了,对一个老太来说,并没有造成危害后果,不应该一罚了之!